欧美“见死不救”竟然要入刑!面对国人的冷漠,我们是否该引入

疏星点点愁 2025-01-03 14:42:27

老人摔倒被扶后反讹救助人之事屡见不鲜,彭宇案、许云鹤案便是例证。好心人扶起老人,却被指为肇事者,还被索要巨额赔偿。

还有救助落水者之后遭遇冷漠态度的情况,如杨永勇救落水女孩,自己却患上风湿痹症,在寻求帮助时却遭到女孩家属的冷漠对待。

这些现象让越来越多的民众加入了所谓 “见死不救” 的行列。

人们往往秉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自认为这般并无罪责,至多内心稍有愧疚,抑或遭受些许道德谴责,可这终究好过惹上无端官司。

然而,长此以往,必然致使社会道德水准下降,人际间的信任渐趋瓦解,冷漠自私之风蔓延。

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可能会因为无人施救而失去求生救助的机会,社会也会因此变得更加冷漠和无情。

因而在欧美国家,就有法律针对 “见死不救” 做出惩罚。

比如德国的刑法明确规定,在遇到事故或险情等紧急情况时,明明能够施救但却拒绝,特别是在不会给本人带来危险的状况就可被判处 1 年以下监禁或者罚款。

美国各州规定虽有差异,但基本都有国民履行紧急救助义务的法律规定,部分州甚至于刑法中明确列出“见危不救罪”。

虽然国情不同,但这些法律规定也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如何在保护救助者权益的同时,鼓励人们积极救助他人,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平,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德国这片土地上,也曾发生过令人唏嘘不已的类似案件。

时光回溯至 2016 年,那是看似平常却又暗藏悲伤的一天,一起意外事件如重磅炸弹般震惊了全国。

一位头发花白、身形略显佝偻的老人,怀揣着对生活的琐碎需求前往银行取钱,他步履蹒跚地走到取款机前,刚准备操作,却忽然间两眼一黑,直直地昏厥在地。

彼时的银行大厅,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先后有 4 位顾客行色匆匆地经过取款机,有的忙着低头查看手机信息,有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叫号屏幕,竟无一人留意到不省人事的老人。

宝贵的时间一分一秒流逝,老人就那样静静地躺在冰冷的地面上,无人问津,等到第五个顾客路过,才终于发现了老人的异样,慌乱之中急忙拨打了急救电话。

可命运弄人,由于之前耽误了太久,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即便医护人员全力施救,老人最终还是没能挺过来,不治身亡。

消息一经传出,整个社会一片哗然。

舆论的浪潮迅速掀起,有人随即发文怒斥:“这是一起既令人愤懑又引人深思的案件”,民众们的情绪被点燃,纷纷要求彻查真相,给逝去的老人一个交代。

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相关部门不敢有丝毫懈怠,调查火速开始。

警方迅速调取了银行内外的监控录像,仔细甄别每一个经过老人身边的人,全力追踪那四位 “见死不救” 者的踪迹。

与此同时,媒体也持续跟进报道,让这起事件始终处在公众视野之下,没过多久,那四位在取款机前对昏厥老人视而不见的人,便被警方锁定并很快被起诉。

德国刑法有着明确且严苛的规定。

在遇到事故、险情或紧急情况时,倘若当事人可以施救却选择拒绝施救,尤其是在确保不会给本人带来危险,不会与其它责任构成冲突的前提下,可处一年以下监禁或者罚款。

这一法规的存在,本是为了守护社会的公序良俗,督促人们在他人危难之际伸出援手。

然而此次事件却让人们看到,冷漠依旧可能在不经意间滋生,法律与道德的警钟,需要在每个人心中长鸣。

在美国,对于意外发生时在场却未采取合理救援行动的情况,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

无论是否接受过专业训练,只要身处现场,就有责任伸出援手。

简单如拨打 911 电话求救这样的行为,也是法律要求必须做的,若未能履行这一基本义务,便会被判定犯了 “疏忽罪”。

这一法律旨在强化公民在紧急状况下的责任感,促使每个人在面对他人困境时积极作为,避免因冷漠而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在国外,为了改变人性冷漠的状况,避免意外事故中因无人救助而产生无谓伤亡,“见死不救罪” 应运而生。

这一举措促使人们在面对他人危难时不再袖手旁观,当下的中国,“扶与不扶” 曾一度成为社会热议难题,道德与信任似乎遭遇挑战。

此时,我们不妨思考国外经验,探讨引进 “见死不救罪” 的可能性。

当然,这并非简单移植,而是要结合国情进行深入研究与审慎考量,权衡利弊,以期找到适合中国社会土壤、能有效激发人性善念与担当的方法,重塑社会互助互信的温暖氛围。

然而法律并非万能钥匙,贸然引入,非但难以解决问题,反而大概率会滋生新麻烦,从本质而言,见死不救更偏向道德范畴,它涉及个人内心深处对善恶的抉择。

当一个人明知救助举手之劳却选择漠视,这确实触碰了道德底线,可仅因此就动用刑法,未免矫枉过正,毕竟,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二者界限需厘清。

不过,凡事皆有例外,存在三种特殊情形下的见死不救会触犯法律红线构成犯罪。

比如,警察、消防员等身负特定公职之人,在执行公务期间面对危急情况却不作为,这违背了职业操守与法律规定;

或是普通人先前行为导致他人陷入危险境地,而后又撒手不管,此时有救助的先行义务;

再如,依法签订了救助合同或协议,有责任履行救助职责之人却临阵退缩,所以,面对 “见死不救”,需谨慎分辨,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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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1-03 23:19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若然用法律去约束道德,恐怕只会然后道德的底线再往后退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