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奸的,是那个时代

我是历史其实挺有趣 2024-08-10 19:45:54

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古代 城镇)

明,直隶常州府江阴县。

说这江阴县里,有个姓汤的老爷,汤老爷生子有二,大儿子叫做汤尧,二儿子叫做汤培。

汤尧呢,长到二十,娶了一房妻子曹氏。

这个曹氏,可以说是远近闻名,十里八乡都出众的美人。

曹氏其人,肤如凝脂,眉若秋水,朱唇轻点,嫣然一笑,便足以令百花失色。

实在是家门不幸,这曹氏嫁入汤家没多久,就被汤老爷给盯上了。

自己的儿子娶了这么一房娇妻,汤老爷竟不知礼义廉耻,日日垂涎欲滴,一日竟然趁人不备,将儿媳曹氏给强暴了。

古代女子以名节为重,曹氏被公公侮辱,一时情急智短,竟然上吊自尽了。

当然,为了弥补大儿子,几年后汤老爷又给汤尧另娶了一房妻子,我们叫做周氏。

又过几年,汤老爷又花了不少钱,给二儿子汤培也娶亲成家,我们叫做曹氏。(和被逼死的曹氏不是同一个人,只是同姓)

俩儿子都娶亲了,成家了,可汤老爷却仍旧是死性难改,忽一日竟然跑去二儿子的住处,找二儿媳曹氏求奸。

什么叫求奸呢,就是汤老爷找到曹氏,钱利相诱,想要和曹氏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曹氏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全无节操,竟然半推半就,和公公有了通奸之实。

汤老爷和二儿媳曹氏通奸,是在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

俩人的奸情持续数年之久,一直到正德十六年,也就是公元1521年。

这一年,大儿子汤尧的妻子周氏因病亡故,给汤尧留下了一个四岁的女儿。

先是死了发妻曹氏,这又死了续弦的周氏,汤尧颇为伤感,在家中总是触景生情,难以自持,索性搬了出去独住。

(悬梁自尽)

大儿子汤尧搬走,那么二儿子汤培就担负起了照顾汤老爷的责任,则和父亲搬到了一起同居。

汤尧走是走了,可他还惦记着一件事儿,一来妻子周氏给他留了个女儿,此时还是汤老爷代为照料,汤尧毕竟是孩子的父亲,他就想着把孩子给接出来,以后自己养育。

二来,周氏生前勤俭持家,积攒了不少钱财,这时还都在父亲的老宅子放着,汤尧也想要拿回来,因为他认为这份财产属于自己。

汤尧想要拿回女儿的抚养权和妻子遗产的继承权,可是这素来凶狠贪婪的汤老爷却想要把孙女控制在自己的手里,更对这份遗产十分垂涎,于是干脆把孙女领到了二儿媳曹氏的房里,让她负责照顾,周氏留下的遗产,汤老爷也转移到了曹氏的房里,想要据为己有。

您别说,曹氏也好,还是二儿子汤培也好,他们成婚多年,一直没有子嗣,对大哥家的这个孩子是分外喜爱,几个月时间接触下来便难分难舍,竟不愿意还给大哥了,周氏的遗产呢,那也数额颇丰,折算下来足有几百两,曹氏和汤培当然更不想要平白还给汤尧。

所以,已经处于和家族分家状态的大哥汤尧回到老宅子来讨要女儿和妻子周氏的遗产时,曹氏仗着自己是妇道人家,恶语相向不说,还拦着汤尧不让他进屋,弟弟汤培和妻子一条心,抄起棍子就要把汤尧给打将出去。

老实说,从父亲把自己的发妻曹氏强暴,然后曹氏不堪其辱上吊自尽之后,汤尧对这个家就彻底失望了,他越发觉得,父亲虽然对自己有养育之恩,可他本质上却是个糟糕透顶的人,自己续娶周氏为妻子之后,汤尧吸取了经验教训,对妻子是千般关心,万般爱护,从来不让周氏独自在家,夫妻二人出同入,入同寝,这汤尧可以说是严防死守,目的就是为了不给父亲可乘之机,以防他再次作恶,玷污周氏。

大儿子学聪明了,不给汤老爷机会下手,汤老爷没办法,这才盯上了二儿子的妻子曹氏。

二儿子汤培愚钝,父亲和妻子通奸将近十年,他是一点也没察觉,倒是大儿子汤尧,置身事外,旁观者清,早就知道父亲染指了弟妹,和曹氏关系非同一般,只是这也不是他自家的事情,他也不愿意多管,只消一个冷眼旁观。

(古代 女子 服装)

可是眼下,这曹氏和弟弟联合起来,把自己妻子辛苦多年积攒的银钱扣下不说,竟然连女儿也拿住不放,汤尧实在是受不了这个气,指着曹氏的鼻子是破口大骂,把她和父亲十年来干的龌龊不堪的破事儿全都抖搂了出来。

曹氏一听汤尧竟然敢当着丈夫的面揭自己的丑,当下伸手去抓挠汤尧,汤尧也不甘示弱,一把就将曹氏推开,汤培眼见妻子吃亏,哪里受得了,撸起胳膊又和汤尧打了起来。

仨人闹了个不欢而散,这汤尧被曹氏和汤培夫妻二人来了一套男女混合双打,没占到便宜,是女儿也没领回来,钱也没拿到,只好暂时离去。

不过经过汤尧这么一抖搂,汤老爷和二儿媳曹氏的奸情算是传开了,大街小巷都在议论,街坊四邻在背后对汤老爷更是指指点点。

汤老爷年轻的时候还是个举人出身,他好似金庸《笑傲江湖》中的岳不群,内里龌龊,可对外却最重声誉,大儿子这么一闹,他这名声算是混臭了。

汤老爷越想越气,抄起一根木棍,奔着大儿子的住处就去了。

不过很显然,汤老爷虽然生气,但是却没气昏头,他提溜着棍子,自然是要去责打教育大儿子,可他也知道自己年事已高,力量不佳,怕是棍子打到汤尧的身上还不如挠痒,所以他干脆叫上了二儿子汤培来助拳,汤培也怕打不过大哥,所以又叫上了自己交好的邻居李益。

仨人到了汤尧的住处,汤老爷率先发难,斥责儿子为什么要在人前胡言乱语,污蔑他人的清白。

夜色已深,此处民居内却灯火通明,屋内难掩紧张与压抑的气氛,汤老爷高声斥责:

混账东西!平白无故到家中胡闹,还说出我和你弟妹曹氏有染的疯话来!真是枉为人子!

汤老爷愤怒,汤尧比他还愤怒:

我胡闹?你和弟弟一家串通,扣着我的女儿不给我,还私吞我亡妻留下的财产,我若是枉为人子,你岂不是枉为人父?

汤尧这话,说的真真切切,掷地有声,而且人家这不是胡说,人家说的都是实话,所以汤老爷无可辩驳,他只能是恼羞成怒,拳头如雨点一般的打在了汤尧的身上。

父亲打他,汤尧却不躲避,口中仍然振振有词:

曹氏淫荡,你和她通奸数年,你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可料得我早就看在眼里?

(古代 男子 服装)

莫说曹氏,当年我和发妻那般恩爱,若不是你心存兽欲,做出那等伤天害理的事情来,她又岂会悬梁自尽!

汤尧是越说越起劲,接着道:

枉你饱读诗书,尊孔圣人为师,得举人功名,自诩端正,却是一肚子男盗女娼,你活在这世上行同狗彘,好好一个汤家,被你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你又有什么资格训斥我!

汤尧这段话说出来,汤老爷是当场红温破防了。

古代讲究什么,讲究“父为子纲”,也就是说在当时,在一个家庭之中,父亲的权威是巨大的,做儿子的,必须要完全服从于父亲的决定和意志,当时那年头只有父亲劈头盖脸打骂教育儿子的,可没有儿子指着父亲一顿训斥的,用现在的词语来说,汤尧简直是倒反天罡。

当然了,这破防红温的不止汤老爷一个,作为间接当事人的汤培,他也十分受不了,因为大哥汤尧一口咬定自己的妻子曹氏和父亲有染,说曹氏和父亲通奸,这话无论真假,都够让汤培难以忍受的了,于是这汤老爷和汤培悍然暴起,抄起棍子对着汤尧就是一顿打,邻居李益呢,本来是被拉过来凑数的,可是他一看大家都动手了,他也不能闲着啊,干脆也扑过去对汤尧是拳脚相加,好一顿打。

您想想,三个打一个,而且还都是下死手,这就非常容易闹出人命,果然,仨人打了三五分钟,一开始汤尧还极力还手,后来渐渐招架不住,到最后已经四肢瘫软,没了气息,俨然是被这仨人给打死了。

这汤尧啊,也是够可怜的,妻子周氏已经仙游,女儿不过四岁,少不更事,懵懂无知,眼下又被控制在曹氏的手里,环顾四周,放眼望去,他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

好在,他虽然没有亲人了,但是他那亡故的妻子周氏,还有位老母,也就是汤尧的岳母,名字叫做李英。

岳母和女婿,俩人只有平日的客套,没什么要紧的来往,可是这汤尧一死,无论是汤尧留下的房屋,还是周氏留下的遗产,可就都被汤老爷这一家子给霸占了,李英多次索要,当然没说多要,至少你得分我一点点,一部分,这总是合理的吧?不料汤老爷子敛财成性,那是一毛不拔,李英几番讨要无果,她实在气不过,干脆一纸诉状,把汤老爷一家全都告上了江阴衙门。

这江阴县,也就是今天的江苏无锡江阴市,此地北枕长江,南望太湖,处江尾海头,控长江咽喉,历来为兵家水路要冲之地。

(古代 县衙)

这个地方,民风淳朴,社会安定,正德年间基本没有出过什么大案子,眼下李英一纸诉状告到衙门,衙门派人到汤家去调查,不调查不知道,一调查,竟然调查出了这一桩桩,一件件的惊天命案。

最后简叙一下案件的后续:

汤培杀害大哥汤尧,凌迟处死。

汤老爷通奸二儿媳曹氏,逼奸大儿媳曹氏,处斩监候,斩监候的意思就是不立刻处死,要等待复审,或者等到秋决的时候再杀。

邻居李益参与杀害汤尧,从犯,处绞监候。

而至于和公公通奸的二儿媳曹氏,史书未见对其处罚的记载,但按照《大明律》,自然是廷杖流放,受罪是难免的。

老实说,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既不一波三折,也不扑朔迷离,甚至可以说是一桩很普通的案件,但是作者还是把它给写了出来。

因为,本桩案件让作者感叹的不是案件的故事性或者猎奇性,而是汤家这些通奸之事也好,杀人之事也罢,它们在发生的时候,邻居知道,街坊知情,下人知晓,但却从来没有一个人去报过官,真叫是:

来人各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

大儿子汤尧的第一任妻子曹氏被公公奸淫之时,无人愿意站出来为她伸张公平正义,曹氏不堪受辱上吊自尽,也没有激起什么波澜,只是被草草埋葬,甚至就连汤尧本人也是忍气吞声,很快在父亲的安排下续弦再娶,因为在当时的很多人看来,贞洁是女性最重要的东西,哪怕她是被强奸的,只要失去,她就没有活下去的理由,死掉也是应该的。

这曹氏原本是烈女,公公奸淫她时,她拼死反抗,除去此事,她平日端正持重,守妇道有品节,自尽之后,坊间却谣传是她是狐媚子,是她主动勾引的汤老爷子。

而汤尧被汤老爷,汤培,李益活活打死之后,朋友亲人,街坊四邻也一个个视若无睹,没人为汤尧叫屈,也没人对汤尧的死感到意外,因为在人们的认知里,父亲打死儿子,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甚至就连那个跑到衙门去状告汤老爷一家的李英,她最初的动机也只是因为不满于分不到女儿和女婿的遗产。

假如,我是说假如,如果当时汤老爷大方一点,随便掏出一些银钱把李英打发,那么是不是就不会有后来的衙门介入,这些败坏人伦,侮辱女性,草菅人命的恶徒,是不是,就不会受到惩罚了呢?

往事已成追忆,可疑问,还在发问。

参考资料:

《谳监稿·卷二》,《江阴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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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16 01:35

    现代没有?

    说点什么好呢 回复:
    现代这种事有,但是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就第一个儿媳妇的死,现在娘家人绝不会善罢甘休。
  • 2024-08-21 20:55

    90年代

  • 2024-08-2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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