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
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
购买高品质住宅自住住房时
贷款额度上限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万元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优化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加大对职工购买高品质住宅的支持力度,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职工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高品质住宅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上限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万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3月14日
政策解读
一
购买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具体是多少?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上限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万元,即单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上限60万元,双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上限9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可以同时享受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叠加后,单缴存职工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双职工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10万元。
类别
购买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限
非多子女家庭
二孩家庭
三孩及以上家庭
单职工
60万元
70万元
80万元
双职工
90万元
100万元
110万元
二
哪种房子属于高品质住宅?
本通知所说的高品质住宅是指符合国家、省、市关于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有关文件要求,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高品质住宅项目。
三
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额外提供高品质住宅证明材料,但申请时需要主动告知窗口工作人员,未主动告知导致未能享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的,责任由职工自行承担,且事后无法修改。
四
政策施行时间?
自2024年3月14日起施行,已受理审批业务不再追溯调整。
来源: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