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对无锡太湖明珠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公司负责检测的敦睦路(震泽路-和风路)新建工程项目在2023年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行为。
具体而言,无锡太湖明珠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在2023年7月8日的检测任务中,对应自制变径板C30混凝土试块的检测结果不合格,但未及时将该检测报告上报主管部门。这一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无锡太湖明珠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罚款,处罚款金额为1.5万元。这是对该公司未及时上报检测报告的严厉警告。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所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以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