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6、7月,各省市会陆续公布当年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但也有部分省市会在11月、12月公布当年或者次年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这不?近期,多地发布五险一金最新缴费基数,部分省市还涉及到补缴差额。具体情况如何?赶紧一起来看看~
福建202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近期,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202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通知》中明确:
从2025年1月1日起,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按不低于4043元/月执行,若国家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要求执行。
湖北社保缴费新基数确定11月28日,湖北省发布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4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湖北省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 7489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 22467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 4494 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948 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 20844 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 4097 元;
第3 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805 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 20415 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007 元。
注意,用人单位应在 2024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范围内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申报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
海南社保缴费新基数,定了11月29日,海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税务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海南省2024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2024年度海南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393元,下限为4878.6元。
河南发布最新社保缴费基数11月27日,河南省人社厅、医保局、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河南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 6260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缴费基数下限:3756元(60%);
缴费基数上限:18780元(300%)。
江苏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新基数确定12月3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该《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通知》中明确:
2024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99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490元)。职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内蒙古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近期,内蒙古多地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一、呼和浩特
11月22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补充通知》。
《通知》中明确:
自2024年12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呼和浩特市四区、和林格尔县2270元;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2200元。
二、鄂尔多斯
11月26日,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980元调整为2270元。
2024年12月1日前已完成2024年度缴存基数调整的单位,本年度缴存基数不作调整,可在2025年度新调整缴存基数时补缴2024年12月至调整当月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2024年度尚未调整缴存基数的单位,可在2024年12月调整缴存基数时,同步调整缴存基数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