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夜,正当中国球迷正聚焦于上海申花的亚冠淘汰赛中时,中国足协悄然发布了2025第二期裁委会专家组的裁判评议。该期评议对上海申花vs北京国安、成都蓉城vs天津津门虎的两次争议判罚作出了最终结论:上海申花球员艾迪禁区内踹向张玉宁的那个动作不犯规,现场裁判员判罚正确;成都蓉城球员周定洋踩哈达斯脚后跟的那个犯规动作量刑过重,应黄牌警告,VAR介入错误,现场裁判员罚令出场的决定错误。针对足协的评议结论,山东泰山想必感到很困惑,因为在泰山队的比赛里总能找到与评议结论相反的判罚。

我们先讲讲同一轮联赛里评议组力挺的艾迪的动作(如下图),艾迪飞身铲球时,右脚并未贴地,这是一个典型的亮鞋钉飞铲,从他的右脚与张玉宁接触刹那脚踝发生变型的画面来看,显然这一动作有极大可能令对手受伤,足协裁委会以率先解围、属于不可避免的意外接触的理由力挺当值裁判员。


对于足协评议组力挺当值裁判员的这个理由,山东泰山有话要说。同一轮联赛,山东泰山与大连英博战至74分钟,泰山队通过四脚传递,由克雷桑在大禁区远距离头球攻门得手,现场裁判员通过VAR追溯,认定进攻的发起点李源一犯规在先,泰山队的进球无效。

在这里我们暂且将足协专门发文说明的“费莱尼条款”放到一边,仅讨论李源一的这个动作是否构成犯规。从以下的动图中可以明显看出:李源一率先踢到足球,然后惯性动作使得他的脚后跟与对手腿部发生接触,对手几乎没有反应,马上投入到拼抢中去。如果艾迪的那个动作不算犯规,李源一的这次犯规岂不是太冤?


接着我们讨论一下评议组纠错的周定洋的那次犯规。成都蓉城vs天津津门虎的比赛进行到51分钟,周定洋抢球过程中右脚不慎踩到了率先贴地解围的哈达斯的脚后跟,现场裁判员经VAR提醒,亲自观看了回放后,将周定洋罚下。对于此次判罚,足协裁委会评议组认为量刑过重,应黄牌警告。


无独有偶,泰山队的比赛里仍然可以找到反例。2020年7月,山东泰山vs江苏苏宁的中超第二轮比赛进行到70分钟,泰山外援卡达尔面对吴曦的亮鞋钉滑铲,左脚将球踢出边线的同时,因收不住踩到了仍在滑行的吴曦的脚后跟,尽管他立即冒着右脚崴脚的风险收力,但当值主裁仍然毫不犹豫地掏出红牌,将卡达尔罚下。对比一下周定洋的犯规:一个根本没踢到球,却踩到了对手的脚后跟;一个先一步解围,然后踩到了对手的脚后跟。如果周定洋的犯规适合黄牌警告,那么卡达尔的动作又算什么?


希望足协裁委会不要因队而异,让中超各队判罚都适用于同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