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正规停车被交警拖走,警方通报来了,一个信息说明被拖车不冤

华强娱看事 2024-10-10 17:30:53

近日,一起正规车位停放的私家车辆被交警拖走的事件在甘肃张掖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一事件就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石子,激起了层层涟漪。

话说车主刘先生在 9 月 12 日将车停在了张掖市甘州区西大街移动营业厅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这车位可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而设,本是利民之举。然而,刘先生这一停,可就停出了“故事”。直到 10 月 1 日,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该车长时间占用停车位。于是,交警果断出手,将车拖走。

刘先生自然是满心疑惑,质问交警为何拖走自己停在停车线内的车。交警一句“我们领导让拖的”,让刘先生更是摸不着头脑。但咱且不论这回应是否恰当,警方通报中的一个信息可以说明他的车辆被拖走也不冤,单说刘先生这停车的时长,从 9 月 12 日到 10 月 1日,停了近二十天的时间,确实有些过分了。这就好比是“占着茅坑不拉屎”,明明是公共资源,却被长时间据为己有,给其他有需要的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所以说他被拖车一点也不冤。

网友们对此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觉得车辆被拖走没毛病,城市主干道的公共车位,停车超过半个月,被拖理所当然。

还有人支持交警的做法,认为群众公共车位为公共所有,不该长时间占据,不过也应该先履行告知和提醒职能。

也有人指出,方便群众办事设立的停车位,不能被某些人当成私人车位长时间占用。另外,也有人认为交警程序违规,应该先联系车主,不听劝或者电话接不通了再采取措施。

在我看来,刘先生的车虽然停在正规车位,但被拖车也不冤枉。咱先不说别的,就说这“一个萝卜一个坑”,公共车位是为了方便大家临时停车办事,不是让某一个人长期霸占的。如果大家都像刘先生这样,那公共车位岂不是成了私人停车场?这必然会导致“僧多粥少”的局面,让真正有急事需要停车的人无处可停。

再来讲个典故,“公仪休拒鱼”。公仪休身为鲁国宰相,却能做到廉洁奉公,不占公利。咱这公共车位也是公共资源,就如同国家的财富,不能被个人肆意占用。刘先生的行为虽然不是故意侵占国家财富,但也确实没有考虑到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还有个歇后语,“半夜里弹琵琶——暗中作乐”。刘先生把车长时间停在公共车位上,自己可能觉得方便了,却不知给其他人带来了多少麻烦,这可不就是在暗中作乐吗?

虽然交警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一些欠妥之处,但刘先生长时间占用公共车位的行为确实不妥。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合理使用公共资源,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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