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杖一挥偷千金,心术不正借法名。
有些人,拿着执法的“权杖”,却用威胁的手段从百姓口袋里掏钱。喊着法律的名字,手里却各种捞着私利。
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先来看11月14日媒体报道的这条消息,广东东莞某镇的“社区城管”在路边拖市民的车,拖走了让你去交钱,交完钱才能把车取回来。
关键要交的钱还不少,被拖一次车就的交460元。
有多少人一天收入能超过460元的?这些从老百姓的口袋里抢走的钱,最终又进入了谁的裤腰带里?
这样子的执法,简直比小丑还要滑稽。还拖什么车啊,你们直接抢呗!
连广东省司法厅都指明这种操作涉嫌违法,然而所谓的“社区城管”还在继续作恶。只有普通百姓,在他们这条看似无解的道路上,继续踽踽独行。
很好奇,这社区城管又是什么东西,他们也有执法权吗?怎么现在好像除了老百姓,谁都有执法权了?
赤岗社区的董先生告诉记者,他停在路边的车突然就不见了,自己立刻报警,才得知是被该社区的城管找人给拖走了。
想要取回自己的车,必须向“社区城管”缴费460元。
还有多位车主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并称这几个月几乎每天都有车被拖走。
这算什么,是城管发明的一种新创收策略吗?360元拖车费,外加100元叉车费,一天拖个100辆车,这钱不就来了吗?
然而可怕的是,所谓新品种“社区城管”根本就没有执法权。你没有执法权,凭什么碰别人的财产、甚至扣留别人的财产?
没执法权就敢动手,难道“权力”的定义能随便编?无权无势乱拖车,赤裸裸的违法行径!
别说这种“社区城管”没有执法权了,就算是机动车违停,城管综合执法局都没有扣车的权力,那明明是交警该管的事,什么时候轮到城管来当家作主了?
城管的任用需要什么资格吗?随便找群街道上的地痞流氓,套一身行头,就能拉走机动车这种大型财产?简直就是在搞笑。
这种事情,有着严苛的法律规定,否则是要乱套的。
并且即便交警拖车,也有明文规定:对于妨碍他人通行,且拒绝驶离,或车主不在现场的,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这段话谁都看得懂,连交警都不能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只能按扣分和最高200元罚款进行处罚,社区城管哪来这种权力?
更讽刺的是记者采访了两个法律部门,一是东莞市司法局的执法监督科长刘某,这人说了一段让人懵圈的话,一会儿说社区城管的行为“和执法相近”,一会儿说什么“社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总之就是左右打太极,既不言明社区城管的行为违法了,也不说他们的做法没问题。
法律条文那么清晰,而他仿佛是教大家如何在灰色地带找个好借口!
好在广东省司法厅负责人断然否定前者的话,明确了东莞市虎门镇那两个社区城管执法办所组织实施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但我们的路,似乎才刚刚开始!
这还需要“理解”吗?或者说,这种小问题,还需要去请教到省司法厅,是让人感到惊讶的。
一群连执法权都没有人的,穿着执法的衣服,去强行扣留老百姓的私人财产,再通过这种方式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居然还要去模棱两可的不愿直说已经涉嫌违法,这样的司法局执法监督科长,养了有什么用?给老百姓受气吗?
一群没有执法权的人,穿着城管的制服,开着巡逻车,在街道上横行霸道。
连热评里的普通人都知道,这就是敲诈勒索!
可笑的是司法局执法监督科长却不知道。
事实上,情况还不仅仅是这样,你以为没有执法权的“社区城管”拖了机动车,就不拖摊贩车了吗?
前两天“广东民生热线”直接采访了一些小摊贩,那都是为了生活苦苦挣扎的底层老百姓,但从他们真挚的话语里,同样无不透露着对这些“社区城管”的愤怒。
“一过来,就十几个人把我围住了,另外一个人就去搬东西,抢钥匙,跟土匪有什么区别呢?”一名小摊贩这样告诉记者。
而记者自己也发现,这些“社区城管”开出的通知书,引用的条例,还是2021年就已经废止的。
简直离谱!
另一位小摊贩则告诉记者:松一段时间,紧一段时间,这样他们才能“搞钱”。
“去跟他们争什么呢,你一争,等下他们跟你说扣半年。”
明月照大江,水悠悠,照我影,照我愁……
这些摊贩告诉记者,车辆被社区城管拖走后,要自己找中间人打点,才能把车要回来。少则三五百,多则一两千。
好一个商机无限,好一个“中间人”。说难听点,这不就是“内部人员”吗。说得更难听点,“黑市交易员”。
他们都已经明目张胆到这种程度、这般地步了,老百姓们仍然是无言以对,无可奈何。
评论区里的网友纷纷嘲讽,那些“社区城管自己开的车,连牌照都没有”、“这样的车能上路吗?”
也有人表示,“何止广东,哪里没有这种现象?”
从这一点来说,广东省竟然还是“不错的”,因为他们自己的问题,靠着自己的媒体平台曝光了出来。相对而言,其他地方的同类问题,更多还需要靠外地媒体来“帮助”曝光。
说到底,这些人披上一层皮之后,在干的事情根本不是执法,而是“抢钱”,靠各种各样的方法,从老百姓身上抢钱。
11月13日,点时新闻发布了一条消息,说工人前往湖南永州某小区索要自己的薪资,结果小区里涌出来90多名保安,把其中一些讨薪的人给打了。
想要钱,先过保安这一关。杀鸡儆猴,后面讨薪的工人们就不敢上了。
何其荒唐,何其讽刺。借用冯导一句话,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如果一个社会无法保护弱者的权益,那么这个社会将失去所有的尊严。
物伤其类,岂能不悲?
这些都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他们用自己的汗水赚的血汗钱,凭什么不给?有钱雇90多个保安打人,没钱把老百姓的工资结了?
从“社区城管”到讨薪的工人,从街头摊贩到底层的老百姓,似乎每一个角落里,都能看到那些把手伸进人们口袋的人。
前者嚣张,后者卑微。前者贪婪和肆意,后者辛劳与无奈。
权在高处如狼眼,贪欲伸手无底盘。
弱者呻吟成风雨,法若不出泯人间。
法律对这些人一次又一次的宽容与沉默,导致自身渐渐失去了锋芒,也令那些家伙,越发的肆无忌惮。倘若继续看不到这样下去的后果,看不到这些问题带来的信号,我只能说: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