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妇之夫犯出轨的糊涂。
世上没有完美的人,也没有绝对周全的事。哪个人一辈子都不可能不犯一点错误,谁还没有个犯糊涂的时候呢?但有些糊涂,犯是犯了,但却是故意犯的,和不触及原则的无心之过,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李某本是有妇之夫,他是个公司主管,又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自从18岁的孙某成了他的员工后,他就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尽管同时追求孙某的还有好几个年轻的男孩,但中年的他,还是凭着对孙某的格外宠溺,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
这糊涂犯的……
他把年轻的孙某收为己有,他们同居了。孙某也无比受用他的温柔体贴,与无微不至的呵护,这个时候的他们,无疑是甜蜜幸福的。
然而仅仅一个月后,孙某就发现了李某的问题。孙某发现了经常给李某打电话的女人,原来是李某的妻子,并且他妻子还就在离他上班的不远处卖服装。
李某也压根就没有和妻子离婚的打算,虽然他妻子不能给他夫妻生活,也不能给他生儿育女,因为身有疾病。但他却告诉孙某,他不能抛下和他同甘共苦多年的发妻。
孙某当时也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后来,李某的妻子也知道了孙某的存在,但她想到自己时日不多了,也就不管不问他们的事了,没有挑破这丑事,三个人就这样半明半暗的尴尬相处着。
孙某后来怀孕了,李某比孙某大20多岁,他害怕孙某的父母不同意他们在一起,也想用怀孕生子这一招来让孙某父母妥协。
犯糊涂,也有代价。
当孙某父母知道自己的女儿和一个与自己年龄差不多大的男人在一起,又怀孕时,非常生气,逼着孙某回家,还逼着她打掉了已经6个月的胎儿。
李某本来是中年得子,然而却落了一场空,尽管他无比失望,可还是选择继续与孙某在一起。他要带孙某走,孙某想要他留下一笔钱,给自己的父母当作生养之恩的报答,因为她决定走了不再回来。
两个人就在这笔钱上,闹起了矛盾,孙某要的多,而李某却给不了那么多。因为这笔钱,两个人吵的不可开交,可悲的是,李某居然在争吵中,下了狠手,把孙某打死了。
两个都犯糊涂的人,看起来好像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实际上他们是在故意犯这样的糊涂,明知这事做的不地道,可错误还是要犯,结果双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且这代价是何其大啊!法律的严惩和宣判,李某是无论如何也逃不掉的。
不应该犯的糊涂,就得管住自己不能犯。
即使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它和糊涂的不正当关系,也不是一回事儿。不应该犯的糊涂,我们就得管住自己不能犯,不然就是要付出悲惨代价的。
没家庭的年轻男女,不要和有家庭的中年男女一起犯糊涂,有家庭的男女,也不要在婚外情上犯不应该犯的糊涂,毕竟有家庭的人心里都清楚,这种事本来就是错的,是糊涂的,愚蠢的。
管不住自己犯糊涂,就必须得承受自己种下的恶果。虽然我们都不是完美的人,但在这样的糊涂事上,我们是不能糊涂的,更不能特意犯这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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