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再婚生子将女儿弃养,姐姐好心收养七年,妹妹却找上门要回

旧巷的涂鸦少年 2022-03-27 17:11:58

眼前这两个争吵不休的女人是一对亲姐妹,姐姐叫兰花妹妹叫兰芬。七年前兰芬在姐姐介绍下从云南远嫁到了河南,两姐妹同嫁一个村,按说姐妹之间的关系应该相处的非常好才是,可不久前两姐妹突然吵起来了,甚至妹妹还对姐姐动了手,这是为什么呢?为了了解事情的起因,调解员找到了兰芬的姐姐兰花。

说起这件事姐姐兰花就气愤不已,兰花说当天晚上妹妹和妹夫两个人跑到自己家里对她大打出手,当时她顾及着妹妹还背着孩子都没敢还手,结果妹妹却连扇了她三巴掌。听到姐姐这样说兰芬立马反驳道,当时她的确和姐姐发生了争吵,而在争吵过程当中只是推了姐姐几下,根本没有姐姐说的那么严重。当天如果不是姐姐不让她进门,她也不会那么冲动。

从姐妹俩的对话当中可以听出来,姐妹俩发生争执的原因是因为妹妹兰芬去姐姐家要孩子,姐姐不给,所以就产生了冲突。了解到这里我们心生疑惑,作为妹妹的兰芬为什么去姐姐家要孩子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兰芬说她和现任丈夫是二婚,姐姐帮她养的那两个女儿是她与前夫留下的。当初她嫁到河南时,因为现任丈夫家的经济条件很不好,于是姐姐就主动提出要帮她养女儿,她迫于无奈就答应了。如今他们家日子好过了,丈夫也同意要回女儿,所以她就想要回自己的女儿,让女儿回到自己身边生活,可现在姐姐却不愿把两个女儿还给她。

可兰花说妹妹当初死活不要孩子,她作为孩子大姨就可怜孩子没学上,就想着自己抚养两个孩子,结果七年过去了现在妹妹突然耍无赖不承认了。关于孩子的事情,姐妹俩各执一词,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此时姐姐兰花拿出了一份当时与妹妹立下的一份字据,字据上写着:由于家庭困难没有抚养的能力,因此转与姐姐兰花抚养。兰花解释说,当时妹妹把两个女儿给她时,大女儿13岁小女儿六岁,在没立这份字据之前她还专门跑到妹妹家里,反复的问妹妹是否真的下定决心把这两个孩子交给她抚养。虽然自己也有孩子要养,但是考虑到妹妹的处境再加上妹妹的生活条件不好,就把妹妹家的两个孩子接到他们家里,这一养就是七年。在这七年里她与丈夫对孩子是百般疼爱,回想起这些年他们对孩子所付出的心血,姐姐兰花情绪久久难以平复。

既然当初兰芬已经下定决心将两个女儿给姐姐抚养并立下字据,如今又为什么突然要把孩子要回去?无论我们怎样询问,兰芬就是不承认当时立下字据一事,看到妹妹竟然是这样的态度,姐姐兰花当场拨通了证人的电话。听完证人的一番证实,妹妹兰芬也不再多说什么。兰芬说当初确实是她做的不对,如今也感觉非常后悔,所以想把女儿要回到自己身边,弥补这些年对女儿爱的缺失,拉近与女儿之间的距离。可是无论她怎么给孩子示好,孩子都不理她,兰芬认为孩子一定是受到了姐姐的挑唆。

兰花说妹妹纯粹胡说八道,两个孩子大的都结婚了,小的也13岁了,谁对她好孩子自己知道,并不需要她说什么,现在妹妹想把女儿要走肯定另有所图。那么妹妹如今想把女儿要回来目的究竟是什么?兰芬说,她想要回女儿的唯一目的就是想让女儿回到自己身边,一边是态度强硬的姐姐坚决不给,一边是爱女心切的妹妹要坚决要回。面对当前的情况,姐姐兰花再次拿出妹妹签的字据,那么这份字据是否有法律效益呢?妹妹兰芬又是否有权再把女儿要回呢?

为此调解员拨通了律师的电话,律师说当初双方只是达成一个意向,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收养事宜,办理登记,没有办理登记也就没有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所以这种状态要想要回孩子从法律上是可以的,但是抚养孩子这一方有要求孩子父亲或母亲与经济补偿的权利。可无论调解员怎么劝说,兰花就是不同意把两个女儿归还给妹妹。经过众人的一番商讨,大家一致认为,无论是从哪方面来讲最终还是要遵循孩子的意见。

随后调解员电话联系了兰花的女儿,兰花的女儿说她在六岁的时候就跟着养母生活,这几年里养母对她以及姐姐的照顾无微不至,如今早已适应了跟养母的生活,母亲对于她来说就是一个陌生人,不想回到母亲身边。得知孩子最真实的想法之后,众人也决定尊重孩子的选择。大家觉得姐姐应该把孩子还给妹妹吗?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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