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封山南军分区1981年转业干部财金规定
卧坡凡夫
闲来无事,翻看我过去的工作笔记,时不时引起无限的感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西藏军官转业,费用计算用的是几元几角几分。由于我参与了那批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所以我完整地记录了“转干财金规定”。因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在各项工作中都要严格遵守,不得有丝毫的差错和改动。
现在我就原原本本地把我当年的记录打印出来,让我们穿越时空,回味一下那个年代的经济生活状况。
转干财金规定
一、转业费:(1)安家补助费:10级以下为4个月工资(不含伙食补贴);(2)生活补助费:14、15级为4个月工资,16、17级为5个月工资,18级以下发6个月工资;3.增发生活补助费:1953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的副营职2个月工资,正营职3个月工资,副团职4个月工资,正团以上5个月工资。1954年1月一日以后的副连职2个月工资,正连职3个月工资,副营职4个月工资,正营职5个月工资,副团职以上6个月工资。技术干部按同等职务增发。1953年以前的不发生活补助费。第三批(1980年3月31日)转干不发增发补助费。
二、工资:20号以前的发两个月工资(当月、次月),20号以后的发3个月工资(当月、次月、后月)转业到西藏的也发当月、次月。
三、烤火费:在烤火期离队的按同标准发(即工资发到何时,烤火费也发到何时,11月15日起算烤火期,山南发4个月)。
四、路费:(1)西藏境内,南线乘军用飞机,北线坐轿车出藏,极个别需经团以上批准方可乘民航。(2)内地车船费,从成都、西宁算到分配地点。特殊情况如搬家、接人等凭批件计算。家属小孩随行也凭证明计发,享受同等仓位(10岁(含)以上全票,9岁以下半票,不算卧铺)。(3)住宿费,成都、西宁不发,其余每个转车点,发2至3个晚上。标准:大城市每天按2元,中小城市1元至1元5角(含家属小孩)。(4)途中伙食补助费和住勤费:1)伙食费在藏每人每天1元,在内地不管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每天1元5角(包含家属小孩)。2)住勤,每个转车点,1天按1元5角其余两天按6角,合计2元7角。3)在成都、西宁的住勤补助费,由工作组按标准计发。(5)城市交通费,每个转车点,按干部3元,家属2元,小孩1元发放。
五、行李托运费:(1)行李重量,干部、家属、小孩,每人150公斤,最多不超过300公斤,但需本人打报告,经团以上首长批准。(2)书籍,一般干部100公斤,技术干部200公斤,由干部部门批准。魏家驹——卫生科科长、王德彬——九医院院长、杨杰——九医院副院长按300公斤计发。2.托运规定。每人(含家属、小孩)按50公斤快件,其余按慢件。(3)托运价格,火车行李按零担货运价率表14,书籍按11计算:行李10公斤500公里3角7分,书籍10公斤500公里1角4分。汽车四川每100公斤1公里3分钱。(4)行李搬运费,每个转车点(不含成都、西宁)每100公斤按3元计算。火车联运,中途不计转车点。(5)行李托运费按(五)的1、2、3、4、的总和再增加10%作为机动。
六、各单位在干部离队前办理好一切物资、经费手续,不留尾巴。
七、经批准提前离队的,从西藏到家再到成都、西宁的凭票列转业费报销,批准单位出证明。
八、高原伙食补助费从分区出发,南线乘机的发5天,北线乘车的发15天。
81年转业干部的命令时间:连排职干部为2月22日,营职干部为3月4日,副团职干部为3月1日,正团职干部为3月7日。
(注:在此还得感谢我们干部科的邓泽波等战友——因为我转业的时候在内地负责安置我们这一批的转业干部工作,就没有再进藏了。所以我的行李都是靠科里同事装箱外运回眉山的,由于他们的细心,才保留下来了这些笔记本。)
(注:本文插图均由作者提供)
作者简介:
卧坡凡夫:本名邓泽斌,东坡故里人,1947年出生,电子科大秘书专业毕业。1968年入伍,西藏边防服役15年,眉山市人民医院退休。业余时间喜欢读书、养花,偶尔动笔,无论文体。拙作散见于《半月谈》《健康报》《工人日报》《秘书》《厂长与秘书》《军工报》《晚霞报》《眉山日报》《在场》《今日头条》《青萃》《雪域老兵吧》《雪域情怀吧》等,还参与过几次各级机构的征文并获奖。
作者:卧坡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