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反转!“订婚强奸案”审判长发声,真相曝光,评论区很炸裂

尔云评娱乐 2023-12-27 20:05:03

文 | 李培树

编辑 | 孙大圣

还记得山西大同那起“订婚强奸案”吗?

12月25日,此事终于有了后续。

经过审理,阳高县人民法院认为席某某犯罪证据确凿,构成强奸罪,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

判决结果一出,网友们群情激奋,纷纷认为审判长的判决有失公允,甚至说审判长是下一个王浩法官。

显而易见,在他们看来,男女双方既然已经订婚,那就表示他们已经是事实夫妻了,既然是事实夫妻,那发生关系就是理所应当的事,席某某不应该构成强奸罪。

与此同时,吴某丽在事后要求席某某在房本上加名和支付剩余彩礼的行为也被他们解读为敲诈勒索。

总而言之,在这些为席某某叫屈的网友看来,吴某丽是因为敲诈不成而愤而对席某某进行提告的,有错的不是席某某,而是吴某丽。

那么事实真相果真如此吗?

随着舆论的发酵,阳高县人民法院审判长出面对此事做出了回应,除了公布法院的判决依据外,他还透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细节。

据悉,席某某与吴某丽是在2023年1月30日通过婚介机构相识相恋的,也就是说他们是相亲认识的。

因为双方的目的都很明确,都是奔着结婚去的,所以确认关系没多久,他们便谈好了彩礼。

按照约定,席某某要支付吴某丽18.8万元彩礼。

三个月后,也就是5月1日,席某某与吴某丽在亲人的见证下次举行了订婚仪式。

当天席某某给了吴某丽10万元彩礼,以及一颗7.2克的戒指。

除此之外,席某某还向吴某丽承诺说结婚一年后会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

彼时的吴某丽万万没想到,短短一天之后,她期盼已久的幸福生活将统统化为泡影。

5月2日中午,吴某丽与席某某一起回吴某丽的娘家参加了回门宴。

由于按照习俗,吃过回门宴后女方就应当住到男方家里,于是饭后吴某丽便跟席某某一起回到了席某某的住处,也就是他们的婚房。

出乎吴某丽意料的是,他们刚在卧室里待了没多久,席某某便开始对她动手动脚,还要求与她发生关系。

对此,吴某丽的态度也很明确,她表示自己不想在婚前发生关系,一切等结婚后再说,让席某某再等一等。

然而席某某却一刻也不想再等了,于是他不顾吴某丽的反抗,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席某某用力过猛,吴某丽的左右大臂和右手腕都留下了淤青。

事后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吴某丽情绪崩溃了。

她先是在婚房里点火,烧了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还跑出房间大喊救命。

因为担心事情闹大,席某某连忙将吴某丽拽了回来,并拿走了她的手机。

令吴某丽失望的是,自己的母亲在知道此事后不仅劝她息事宁人,还让她和席某某尽快去民政局登记。

不过由于席某某拒绝支付剩余彩礼和在房本上加名,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行文至此,相信大家也都清楚此事的来龙去脉了。

显而易见,审判长的判决是合理的,席某某也是罪有应得的。

希望大家能停止对审判长和吴某丽的网暴,不要再继续传播谣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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