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在黑龙江某 KTV 中,一女子得知包厢内有两位出手阔绰的男客人后,主动敲门进入。她极尽热情,设法与男子建立联系。男子见其主动,便邀她共饮。女子毫不迟疑,一杯接一杯痛饮。男子大悦,当即给予 5000 元小费。谁料,片刻之后,女子突发心脏病倒地不起。
女子家属认定,是男子灌酒致使女子死亡,索赔 125 万。男子却拒绝赔偿,称既无劝酒行为,也未点女子陪酒,全程都是女子主动示好、主动饮酒,他们还慷慨给予了小费,离开时并不知晓女子已不省人事。
家属愤怒不已,将两名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三名当事人均为成年人,共同饮酒理应预见到过量饮酒的后果,然而他们都未履行提醒义务。同时,KTV 提供有偿陪酒服务亦属违规,也应担责。最终判决四方各赔偿女子家属 12 万。
此事一经传出,舆论哗然。有人觉得身体欠佳乃自身问题,怎能归咎于他人?也有人认为,成年人理应有足够的辨识与自控能力,为谋利益而牵连他人,实在荒谬。在这起悲剧中,各方责任与是非对错,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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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UC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