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详细数据是上海市申请长护险和养老补贴及社会救助时的重要审核依据:
一、收入标准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必须低于本市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95元。如果一个家庭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这一标准,那么该家庭就有资格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2024年7月1日起的标准计算,即低于3190元(1595元×2)。
二、货币财产标准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必须低于24个月本市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对于2人及2人以下家庭,该标准上浮10%。
• 对于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学校就读的人员、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该标准上浮20%。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必须低于36个月本市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对于2人及2人以下家庭,该标准上浮10%。
• 对于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学校就读的人员、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该标准上浮20%。
需要注意的是,人均货币财产家庭上浮标准与个人上浮标准不叠加,同一个人不同身份上浮标准也不叠加。
三、财产及住房状况
1.车辆: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2.房产:
• 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 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农村居民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商品住房。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收入豁免: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在计算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时,可以豁免一定金额的收入。
2.动态调整:上述标准可能会根据上海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适时适度的调整。申请人在申请长护险和养老补贴及社会救助时应当关注最新的政策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