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梳子姐
前腐后继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连续四任厅长、三任局长、几任县长书记落马的现象到处可见。
5月26日,广东汕尾市政协副主席邱晋雄落马;6月10日,汕尾市政副市长郑俊雄落马。
“二雄”陨落,前后也就半个月的时候,巧合的是他们俩都曾担任海丰县县委书记。
27年3月至29年12月,邱晋雄任汕尾市政协副主席兼海丰县委书记,在此期间,郑俊雄与其搭班任县长。
29年12月至21年8月,郑俊雄接替邱晋雄担任海丰县委书记,后升任汕尾市副市长。
翻开海丰的县史,在邱晋雄、郑俊雄之前,还有两任落马的县委书记。一是魏友庄,20年至2007年任海丰县委书记,后被提拔为汕尾市副市长,26年11月退休,退休4年后出事。二是郑佳,2009年至22年担任海丰县委书记,后担任汕尾市政协主席,28年退休,退休3年后出事。
从20年到现在,接近20年时间,海丰历六任县委书记,出事的已有4个,比例之高令人咋舌。
县委书记是个高危岗位,这已是不需证明的定律。还有一个定律,就是他们落马出事往往都发生在离任之后,甚至退休之后问题才暴露出来,在任时几乎都平安无事。不仅如此,大多数人还都在任上得到了提升,基本都能走上副厅、正厅级领导岗位或者享受相应待遇。
这就奇怪了,明明背后有问题,为什么任上都平安无事,为什么提升时都是优秀干部?是平时监督不到位没有发现问题,还是有问题没人敢于直言呢?
贪者有三,一曰权,二曰钱,三曰名。
从法律上受到惩治的,绝大多数是贪财之辈,因为只有贪钱这种事好查实、易量刑,那些在位子上贪图权柄和名声却不沾钱的,拿他们则一点办法都没有。
那么,是不是不贪钱的官就是好官呢?这又是一个千古难题,不贪钱固然好,但是过度追逐权力以及贪慕虚名,同样会制造不可思议的灾难。
官本位思想主导下,官僚主义的最大显性特征是官大一级压死人,是官大真理多,是县官不如现管。
作为县里的一把手,掌握着绝对权力,拥有着绝对权威,走到哪里都是NO.1,讲话没有不重要的,掌声没有不热烈的,服从没有不绝对的,周围的人巴结和奉承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冒险去监督、去提反对意见呢。
这种权力逻辑并非一无是处,可以最大化提升行政效率,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然而一旦出现失误和漏洞带来的损失也是指数级的。
从法律上只能判断一个人有没有贪钱,同时还需要从其他维度审视,有没有贪权妄为的,有没有贪名喜功的,这些都应该纳入监督的范畴,而且必须是现时现世的监督,不能搞既成事实的“马后炮”监督。
如何让手握重权的人大胆作为,又对他们进行监督约束,比惩治退居二线或者退休的贪官更具现实意义。
鱼与熊掌不能兼得,天底下最难的事是“既要…又要…还要”,最具不确定性且内耗不止的是秋后算账。
时至今日,如何对贪腐行为进行事前预防,如何让干事的人不必自证清白,如何形成良性的互动监督,在实践中显得无比紧迫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