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大型建工集团破产!建筑业垫资时代该结束了

土木智库 2025-03-26 20:00:04

近日,爱企查消息: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宣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同时,另有网友在某吧爆料合肥建工集团破产重整的消息,相关公告显示法院已裁定受理其破产重整申请一案。

尽管官网还未公开此文件,但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另外两份公告能看出关于担任管理人的信息是匹配的,这份文件的可信度比较高。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发布《关于以竞争+摇号方式选任合肥某集团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本院拟于近期受理对合肥某集团公司破产申请一案。

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11月,合肥某集团公司的资产总计127.3亿元(12,730,222,177.83元),负债合计162.29亿元(16,229,157,585.3元),净负债高达35亿元,严重资不抵债。

此后3月发布《结果公告》确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合肥某集团公司管理人。这一信息也与开头的那份文件对上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3月6日,合肥建工集团原董事长刘国福落马,其“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

合肥建工集团2024年2月曾因《待岗通知书》引发关注,该通知称:受恒大债务危机及房地产行业下行影响,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决定自3月1日起安排员工待岗。

合肥建工集团的前身为合肥市建工局,成立于1958年12月。1982年撤局改公司,成立“合肥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后经多次分立、合并及改制,最终于1991年注册为“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7月,公司整体改制并入安徽安粮集团,2018年成为海螺集团(世界500强企业)成员企业之一。

在房地产蓬勃发展时期,合肥建工与恒大有着深度合作,高峰期垫资比例超过70%,2021年恒大暴雷,合肥建工2.7亿元工程款打了水漂。知情人士透露:“合肥建工被恒大坑得太惨,以前垫资太狠。”

合肥建工集团面临的困境并非个例。此前,江苏建工集团宣布负债187亿元进入破产重整(链接:江苏建工破产!),也是倒在了恒大拖欠的数十亿元工程款上。

房企暴雷,多家特级企业破产!

2021年,恒大等大型房企开启暴雷元年,引发连锁反应,从设计院到施工企业,再到分包、监理、装修等单位,一片哀嚎。被拖欠巨额工程款的南通三建、六建相继倒下,南通铁军几乎全军覆没,不仅民企遭殃,央企也难逃一劫,2023年底,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建设二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宣告破产。2024年又有多家特级企业相继破产,严重资不抵债。

2024年11月,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市政特级)破产重整。

2024年6月,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建特级)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024年1月,河南省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建、市政特级)进入破产重整。

2024年1月,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建特级)重整。

2022年6月,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房建、市政特级),被申请人提出破产审查。

2023年11月,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建特级)破产清算。

2023年5月,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房建特级)破产重整。

2022年4月,江苏南通三建(房建特级)因债务违约进行债务重组。

2022年1月,南通六建(房建特级)进入破产重整。

2021年12月,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建特级、市政一级),在阿里拍卖破产清算处置平台以1亿元底价起拍。

2021年8月13日,中国云南路建集团股份公司(公路工程特级资质)申请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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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建筑央企子公司破产,资产负债率为-418.16%。

2023年12月7日,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破产公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建设二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于2023年11月28日裁定宣告破产。

从建筑行业产业链来看,上游包括原材料供应商、设计咨询、设备与技术单位;中游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监理、质量检测单位;下游包括装饰装修、运营与维护机构等,在房企暴雷下,每一层都在面临不同困境。

垫资苦,工程款难要

建筑中小企业有“八难”:揽活难、结算难、回款难、融资难、用工难、盈利难、维权难,升级难。

有人说现在搞工程就是:投标时拼关系砸钱,干活时累死累活,要账时跪着求人,工程欠款已然成为建筑行业的老大难问题,且呈加剧态势。工程款为什么这么难要?核心原因有3个:

1市场地位不对等:乙方没有话语权

建筑行业是甲方市场,乙方没有话语权。建筑市场长期处于 "僧多粥少" 状态,施工方在项目上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只要甲方发布工程项目,施工方便会为争夺订单,被迫接受垫资、分期付款等苛刻条件,你不干,立刻有十家愿以更低价格顶上。

例如重庆某民营建筑企业为承接项目,同意 "工程竣工后3年内付清全款",最终因开发商爆雷导致21亿元工程款无法收回。这种 "跪着签合同" 的现象,使得乙方在变更签证、进度款支付等关键环节缺乏话语权。

有些甲方真没钱,有些甲方真不愿意给钱。很多甲方存在恶意拖欠的行为,利用法律漏洞拖延支付,企图将资金压力转嫁给施工方,也就是当大爷当习惯了。还有些甲方前期无理由强制分包下浮合同额,导致施工方越干越亏,骑虎难下。

在华南某项目中,甲方强制要求施工单位接受 "桩基工程分包下浮15%+主体结构下浮12%",中标价从预算2.8亿元压至2.3亿元。施工期间混凝土价格上涨32%,甲方拖延调差审批,最终实际成本达3.1亿元,超预算107%,施工单位净亏8200万元宣告破产。类似的情况在建筑行业屡见不鲜。

2信息不对称:甲方资金不透明

甲方的真实资金状况、项目合规性(如地方隐性债务)往往对施工方不透明,导致逆向选择,即高风险甲方更易吸引施工方。此外,工程变更、验收标准等关键信息均由甲方主导定义,施工方难以提前预判争议点。

2024年河南省某安置房项目,甲方隐瞒3.2亿元隐性债务,要求施工方垫资至主体封顶。中标企业因担心流标被迫签约,最终因工程款拖欠导致破产,而业主通过 "重新招标" 将债务转嫁给新施工方。

目前,建筑市场缺乏统一的信用评级体系,这使得甲方到底能不能履约变得难以预测,施工方无法快速评估业主的支付信用,只能依赖关系或低价竞争获取项目,进一步加剧风险。

3收益>违法成本

最后一个核心原因是,甲方的违约成本远低于其获得的资金占用收益,且法律维权成本高,即便拖欠被起诉,业主通常仅需支付本金+利息(甚至可拖延数年),所以使得拖延结算、拖延审计、拖延诉讼程序的甲方数不胜数。

某些地方大搞面子工程,在资金未到位时要求施工方垫资,事后因财政困难拖欠款项。这种既是工程款拖欠的监管者,又是拖欠主体的角色冲突,导致施工方陷入 "要么接受不公平条款,要么退出市场" 的囚徒困境。

垫资时代会结束吗?

日前,李强签署国务院令第802号,新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正式出台,在解决中小企业长期面临的账款拖欠问题上又迈了一步。而针对建筑业乱象,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规定:1禁止拖欠工程款国务院令第802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条例》

工业和信息化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2破除地方保护《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此外,建筑业还有两大法律亟需修订,通过立法调整,如《建筑法》能明确垫资条款、完善监管体系,《招投标法》解决低价中标、信息透明度不足等乱象,即可系统性破解垫资顽疾、提升行业透明度,建筑业将走向健康的竞争模式。建筑业的垫资模式正经历深刻变革,但全面终结仍需时间。短期来看:政府项目垫资基本退出,但民营领域(尤其三四线城市)仍存变相垫资,行业呈现“双轨制”过渡。

长期来看:未来需通过“立法明确数据权属→搭建产业数字平台→开放金融产品备案”的递进式改革,才能实现垫资模式的根本性转变。若三者协同推进,垫资时代有望在10年内彻底终结;若任一环节滞后,则局部惯性可能长期存在。

施工企业苦于垫资久矣,建筑业垫资时代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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