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一死刑犯拒吃“杀头饭”,引起检察员注意:建议重审此案

梦桃说过去 2024-06-13 09: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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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新中国成立伊始,国内还藏匿着许多反革命分子,他们曾犯下许多伤天害理的罪行,却依旧逍遥法外。对此,毛主席指示,应对反革命分子进行判刑、管制,以为民伸张正义。

然而,由于当时司法制度不完善,在审查罪犯过程中难免出现纰漏,新中国第一个“枪下留人”的罪犯安乐三,就差点儿被冤枉,好在细心的检察员注意到了他的异常,替他洗清了冤屈。

死刑犯拒吃“杀头饭”,跪求老天显灵

安乐三1918年出生于山东省胶县沙河区草泊乡一个中农家庭,儿时上过两年私塾,年轻时随父亲在青岛南山市场摆过几天菜摊。

青年时期的安乐三只是一个普通百姓,但有一天,他从青岛回乡,走到胶县城西时突然被伪军抓走,被迫充军。从这天起,他沾惹了伪军许多不良习气,在当地也是臭名昭著。

一年后,安乐三负伤回乡,又被迫当上了伪副保长,奉命到各家强索“给养”,因此遭到了许多人的痛恨。

抗战胜利后,为了躲避人民政府的清查,安乐三跑到了青岛,干回了卖菜的老本行。但由于已经过惯了当伪军时候花钱大手大脚的日子,卖菜实在满足不了他的需求。

青岛解放后,安乐三看到街上百姓对解放军的信任与崇拜,便想到冒充解放军敲诈群众,但刚开始实施,就被群众举报抓进了大牢,获刑10个月。

服刑期间,安乐三表现良好,念他也没有干伤天害理的事情,公安机关将他提前释放了。然而,出狱后的安乐三并不安分,依旧恶习不改,后因偷盗获罪一年零两个月。

1951年,安乐三刑满释放,在青岛台东区以烧砖、晒大粪为生。

自出狱后,安乐三安分了许多,就当他以为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时,青岛市公安局又找上门来,原因是有姓张和姓迟的两人检举揭发了他。

那时候,安乐三之前当过伪军的事情已经暴露,公安局就带他到村子里面向群众坦白认罪。公安局张警官厉声道:“安乐三,你要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政府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由于之前做了不少坏事,安乐三也不知该从何说起,便道:“还是张警官提提醒吧!”

不料,张警官说:“1944年,你到村里安乐福家中索要‘给养’,用铁锹砍死安乐福之母和打死安乐贵之妻,你可认?”

安乐三想到自己当年确实到安乐福家中索要过“给养”,但绝不至于杀人,遂不承认。但他刚张口,就引起了群众的抗议,纷纷喊着要替天行道,再加上张警官示意他承认后可以从宽处理,思考过后,就承认了罪行。

安乐三原本以为只要自己配合调查,政府就可以从宽处理,最多判几年刑,再送劳改队改造。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两桩与自己毫无联系的人命案,却成为了他被判死刑的关键。

就在安乐三还在天天等起诉书和判决书的时候,县法院直接给他判了死刑,连上诉的机会都没有。等他再次被带出监狱时,已经是执行死刑的路上了。

1955年12月30日这天上午,安乐三被公安人员带出监狱,朝着胶县16区张应村走去。一路上,安乐三十分安分,不吵不闹,因为他还没有意识到这一天就是他的死期。

可当他随着押解人员路过区公所驻地大朱伐村时,看热闹的人群越来越多,押解人员也将他揪得很紧,他这才意识到他是要被带到刑场。

想到这里,安乐三心里一片悲凉,两腿瞬间抽了力气,跌倒在地。押解人员无法将他搀扶起来,只能拖拉着他走。

走了一段路,安乐三抬头竟然看到了自己的舅舅,再也忍不住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舅,我死得好冤啊,我死后叫我儿子上北京去给我申冤。”说完趴在地上哭了起来。

在押解人员中,检察员刘明智将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原本他以为这就是犯人临死前的撒野,也没有多想。没想到,安乐三被押到区公所张应村时,连最后的“杀头饭”也不吃了,依旧一个劲地喊冤,他这时突然意识到了不对劲。

检察员重新审查杀人案,还犯人清白

刘明智是山东省胶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当日,院党组织决定由他负责监督对反革命安乐三执行死刑。

这是刘明智第一次监督犯人执行,想到万一在执行死刑中发生意外,有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心里便紧张了起来。但当看到安乐三一路上异常的举动,他还是起了疑惑。

作为一名对人民认真负责的好干部,刘明智不允许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允许冤枉一个好人。于是,他向县法院巡回法庭王洪海庭长说:“我建议重新审查安乐三杀人案。”

王洪海也是一名负责任的好庭长,便同意了刘明智的建议。另一边,为了防止意外,安乐三被暂时押解到了张应村西的小赵家村。

一切都安排妥当后,刘明智与王洪海一起对安乐三的案件进行了研究。安乐三的履历很简单,甚至可以一览无余,但正是因为如此,刘明智发现了问题:关于安乐三的判决书和起诉书一概没有,只发了一张呈批表,这明显不符合判决的程序。

之后,刘明智与王洪海又将安乐三押到大队部办公室,连夜审讯。安乐三见自己的案件还有希望,便一股脑将自己的事情全部坦白了出来。

安乐三虽然当过伪保长,也曾仗势欺人过,但从来没有害过人命。由于当时担心会引起群众愤怒,被砸死在台上,所以才被迫承认了罪行,希望能够从宽处理,哪承想,自己还是被推上了刑场,他这才不停地喊冤。

从安乐三的口供中,刘明智还发现一处关键,当初检举揭发安乐三的张某和迟某,曾经和安乐三有过节,他们的话自然不能全部作数。

这下,刘明智认为安乐三的案件就更有重新审查的必要了,于是王洪海打电话给县法院,简明扼要说明了事情的经过。法院院长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马打电话给检察院和公安局的领导交换意见。

最终,经过3个部门的讨论,一致认为安乐三案件应进行复审。之后经过几天的重新审查,安乐三杀人案件终于浮出了水面。

调查小组首先找到了受害人家属安乐福本人,据安乐福讲,他其实并没有亲眼看到母亲妻子被安乐三害死。那天他正好到舅舅家拉粪不在家,回来时就听到村里人说是安乐三做的,而真正在当场见到所有事实的是安乐福的舅舅和他的二嫂。

安乐福的舅舅已经去世,调查小组又对其二嫂进行了询问。但据安二嫂说,安乐三确实到家中索要“给养”,却并没有动手打人,而安乐福的妻子是因为生孩子得了产后风死的,孩子也没能活下来,没有其他原因。

至于为何将罪名安在安乐三身上,安二嫂回忆说,之前有一男一女称他们是公安局的,说要调查材料,叫她什么都不用管,只在材料上按手印即可。安二嫂不认识字,所以并不知道事关安乐三。

事情查清后,安乐三最终无罪释放。获释后,安乐三担子一挑子鸡蛋以表对刘明智的感激之情。

此案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在执行死刑路上平反的冤案,在当时造成了不小的轰动,也为后来司法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参考资料:

鲁南.新中国第一起“枪下留人”案.《文史精华》.2009年第1期

石业华.死刑犯在刑场获释——建国后第一起在监督执行死刑中平反的冤案.《春秋》.199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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