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上海!陈女士带着3岁的孩子亮亮(化名)来到上海的某商场购物,走到三楼自动扶梯入口附近,陈女士站到距离亮亮约2-3米处低头看手机。亮亮好奇的来到自动扶梯口处,从扶梯带的外侧用双手抓住扶手带,孩子的身体立即被上行的扶手带提起来,在穿过扶手带与周边栏杆之间的空隙后,于三楼楼梯井处坠落至一楼,亮亮当场昏迷。

让人痛惜啊!经过司法鉴定,亮亮因为高坠致重度颅脑损伤,现遗留四肢瘫(肌力三级以下),二便功能障碍等,评为一级伤残。
此后,母亲将商场告上法院索赔。双方争议焦点如下:
陈女士认为,此事件发生,是因为该商场未在三楼自动扶梯处设置足够的护栏,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要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
商场认为,该事件发生,是因为亮亮故意攀爬扶手带的危险行为,以及亮亮母亲陈女士作为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所导致。自动扶梯并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以及安全隐患,而且做了充分的安全提示。所以商场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结果,作为受害方是可以接受的。可是,并无运行故障和提供了安全警示提醒的商场成为冤大头,商场方大喊冤枉。154万元,毕竟不是个小数目啊。
网友咋看这事:作为母亲,只顾着自己玩手机,出这么大的事,陈女士仅仅承担30%的责任,合理吗?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