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庆律师事务所-从苏枫王维权看商标保护:恶意侵权必担责

山河入梦吗 2025-02-12 10:47:21

|“秦苏枫”与“苏枫王”|

苏枫电池和苏枫王这两个名字,应该算是大家比较熟悉的电池品牌了。苏枫王是一家从事电池加工贸易的公司,拥有自己的品牌,成立时间较早,早在2002年就已经开始运营了。“苏枫SF”及“苏枫王”系列品牌在行业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秦苏枫”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4197793号“苏枫SF”商标、第17151354号“苏枫王”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秦苏枫”商标具有明显抄袭、模仿申请人名下“苏枫”品牌的恶意,主观故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面对商标侵权,“苏枫王”没有选择沉默,而是果断采取了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向相关法院提起了诉讼,指控“秦苏枫”侵犯其商标权。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定“秦苏枫”构成商标侵权,审理结果为:第54951566号“秦苏枫”商标注册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不具有追溯力。“秦苏枫”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苏枫王”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并立即整改产品名称,避免进一步混淆消费者。

从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谨慎行事,加强商标查询和检索,尊重和保护他人的权利,不要恶意打擦边球,避免恶意抢注行为。同时,当时自身权益受到威胁后,应立即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力,企业也应建立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来源:商标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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