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学在国内大学的数量中算是比较少的,不过法学类专业开设院校很多,很多综合类大学或其他类型的大学也有自己的政法学院。相对来说,除了双一流大学的政法大学,专业的政法大学在行业中的认可度和口碑肯定认可度要更高一些。
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全国以“政法工"命名的6所高校在陕西录取分数线和2023年招生章程摘要的重要内容,大家及时关注收藏哦!
01.中国政法大学
招生政策及在陕录取分
(一)学校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位于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
学校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大学;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
截至2023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设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设有19个教学单位、开设26个本科专业;拥有3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教学科研岗教师1194人,在校生18143人。
(二)重点学科
(三)招生政策
【院校简介】
原北京政法学院,1983年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
【章程摘要】
1.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
2.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至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不分方向。
3. 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德语、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4.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是学校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开展的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学生由我校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学生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其中第二学年集中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专业授课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外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四)录取分数
0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生政策及在陕录取分
(一)学校介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简称中南大,位于武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源于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在河南省创建的中原大学。 2000年,原隶属于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截至2023年2月,学校有南湖、首义2个校区,占地2800余亩,建筑面积120万余平方米;本科专业60个;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硕士研究生8600余人,博士研究生1200余人。
(二)重点学科
(三)招生政策
【院校简介】
2000年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共同组建。
【章程摘要】
1.公安学类专业为提前录取批次,仅招收有公安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本专业学校不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1)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无各种残疾;
(2)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4)两耳听力正常;
(5)无口吃;
(6)无传染病。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男女比例控制要求,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男女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分别下达。
2.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英语(翻译方向)、日语、俄语、法语〕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
(四)录取分数
03.西南政法大学
招生政策及在陕录取分
(一)学校介绍
西南政法大学,简称“西政”,位于重庆市,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政法类高等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法学为主,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哲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
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当时的重庆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政法学院、重庆财经学院法律系、贵州大学法律系、云南大学法律系,正式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周保中将军。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并入学校。199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
截至2023年4月,学校共有渝北、沙坪坝和宝圣湖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3000余亩;在校学生24000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下设5个学部,15个学院,开设30个本科专业;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二)重点学科
(三)招生政策
【院校简介】
原西南政法学院(原属司法部),1995年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
【章程摘要】
1.针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份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
本科提前批次的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2.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3.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由西南政法大学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我校完成前3年的学习,且雅思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赴英国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毕业时同时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英国考文垂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模式,外语基础薄弱者需慎重报考。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为便于管理,录取到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配至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六个学院学习。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由经济法学院进行日常管理。国内学习期间每生每学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照英国考文垂大学标准收取;
4. “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专业为法学,学生完成双学位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西南政法大学双学士学位。录取到“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考生在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日常管理。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双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就读。
“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我校与四川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在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上标注)。
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1-3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4-8学期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两校联合办学协议执行。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国际法学院普通法学专业就读。
(四)录取分数
04.华东政法大学
招生政策及在陕录取分
(一)学校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位于中国上海,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是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原名华东政法学院,1952年6月由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在圣约翰大学旧址合并成立。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0年,学校由司法部划归上海市管理。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截至2022年11月,学校有松江、长宁、普陀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1个学院(部),开设25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有教职工1300余人,专任教师近900人,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
(二)重点学科
(三)招生政策
【院校简介】
1952年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等合并组建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筹建1972年被撤销;1979年第二次复校,2007年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章程摘要】
1.专业类别专业名称语种备注外语类专业日语(涉外法商)日语或英语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德语(涉外法商)德语或英语英语(涉外法商)英语翻译(涉外法商)英语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入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2.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侦查学专业:学校不单独组织且不采用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录取时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公安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身体条件要求。
3.除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
4.以按大类招生和按专业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大类招生专业在其所在学院进行大类培养。
(四)录取分数
05.上海政法学院
招生政策及在陕录取分
(一)学校介绍
上海政法学院简称“上政”,是上海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合作组织检察官培训基地、司法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合作交流基地、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成员。
上海政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84年的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以及其后的上海法律专科学校;199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开始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1998年,开始研究生层次的人才培养;2004年9月,上海政法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院校。
截至2022年10月,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有13个教学单位,40余个本科专业(方向);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
(二)重点学科
(三)招生政策
【院校简介】
1993年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组建上海大学法学院,2004年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上海大学法学院合并组建。
【章程摘要】
1.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俄语专业要求俄语或英语语种(俄语专业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俄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2.色盲、色弱、弱视的考生不适宜报考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3.报考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含)以上。
(四)录取分数
06.西北政法大学
招生政策及在陕录取分
(一)学校介绍
西北政法大学简称“西法大”,坐落于陕西省会西安,由中央与陕西省共建,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源于中国共产党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和1941年的延安大学,历经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等时期;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并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1963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2000年由司法部划转陕西省,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学校;2006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截至2022年11月,学校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共占地1347亩,设有18个教学单位,开设31个本科专业;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特色学科;在校生本科生12000余人,在校硕士研究生3700余人、博士研究生100余人;专任教师1000余人。
(二)重点学科
(三)招生政策
【院校简介】
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并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1963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章程摘要】
1.公安类专业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0;
2. 录取到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专业)。
3.报考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外语语种限英语,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均不限语种。
4.提前批次的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5.学校与西安外国语大学开展“法学+德语”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在本科一批招生。项目学制四年,学生第一、二学年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习,第三、四学年在西北政法大学学习,双校园联合培养。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证书。符合两校各自的学位授予标准,可申请联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由西北政法大学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在证书上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高考录取仅接收填报该项目志愿的考生。
(四)录取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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