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以史为鉴。
1952年2月10日,恰逢正月十五元宵节,但是在当时河北省省会保定市,有2万多老百姓都没有去过元宵节,而是一大早就去了保定的体育场。
上午十时整,河北省人民政府在保定体育场召开公审大会,审判对象就是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
时任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在大会上公开宣布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腐败的罪行,并决定对二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该二犯全部财产。
公审大会后,二犯被押往保定东关大校场,两声枪响之后,这件影响极大的“新中国反腐第一案”终于宣告结束。
刘青山和张子善案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反腐案件,也被称为“共和国反腐第一案”,对于当时党内官员、老百姓的教育意义极大。
因为刘青山、张子善二人都是老革命,老干部,他们在红军时期、抗战时期、解放战争时期都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刘青山是长工出身,16岁的时候参加高蠡暴动被俘,敌人用铡刀杀害了18名被俘战士,轮到刘青山时,敌人看见是个小孩,以为抓错了,这才放过他。
刘青山经此一难后被选入抗大学习,31年入党,之后在河北担任县组织部长、大城县委书记等职务,领导群众粉碎日伪军清剿,培养干部都干的是有声有色,打起仗来很勇敢,敌人甚至对他发出1500块大洋的人头悬赏。
张子善比刘青山大两岁,是学生出身,还领导过学潮,33年入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也是河北冀中十分区的书记。
1949年8月,在天津杨柳青成立了天津地委和天津专署,33岁的刘青山就任天津市地委书记,35岁的张子善担任专署专员,俩人前途不可限量。
等到天津解放后,刘青山和张子善进入天津市,被当时天津市的繁华所击中,完全陷入了享受之中。
刘青山搬进天津市一个大汉奸的别墅中,生活腐化,甚至还染上了毒品。刘青山吸毒被人发现后,他直接大言不惭地说:老子从小就干革命,现在革命成功了,也应该享受享受了。
而张子善则投其所好,把专署收缴上来的毒品送给刘青山享用。
1950年北方大暴雨,天津海河沿岸群众受灾严重,国家批下大量的救灾款和救灾粮帮助百姓渡过难关。
但是刘、张二人却把主意打到了救灾粮上,两人通过“机关生产”的名目,侵吞了40多万斤粮食,还贪污挪用大量救灾款、治河款及其他款项。
1950年下半年,刘青山还用公款从香港购入两辆高级小轿车,一辆替换自己的吉普车,一辆送人。
刘张二人还勾结天津的资本家,盗用公款、倒卖木材中饱私囊,对国家造成十几亿元(旧币)的损失。
1951年6月份,《人民日报》报道了天津地委倒卖木材的事情,但是刘青山和张子善四处活动,竟然不了了之。
8月,刘青山调任石家庄市委第一副书记。同年10月,作为中国青年友好代表团成员,刘青山出席了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的世界青年和平友好联谊会。
11月,河北省委在保定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天津专署副专员李克才公开举报刘青山、张子善二人贪腐,引发很大震动,省里和华北局都开始调查此事。
很快,经过调查,确认了刘张二人的犯罪事实。
经调查,1950年至1951年他们在担任天津地区领导期间,盗窃地方粮款289151万元(注旧币1万元合新币1元)、防汛水利专款30亿元(还10亿元)、救灾粮款4亿元、干部家属救济粮款14000万元,克扣修理机场民工供应补助粮款54330万元,赚取治河民工供应粮款37473万元,倒卖治河民工食粮从中渔利22亿元;此外还以修建为名骗取银行贷款60亿元,从事非法经营。以上共计1554954万元。他们还借给机关生产名义,进行非法经营,送49亿巨款给奸商倒卖钢材,使人民资产损失14亿元。还派人员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用救灾款从东北套购木材4000立方米,严重影响了灾民的生产和生活。
11月29日,张子善被逮捕;
同日,华北局向毛主席和党中央作了天津地委严重贪污浪费情况的书面报告。
此时的刘青山还在维也纳代表中国参加世界青年和平友好联谊大会。
12月2日,乘坐火车归来的刘青山一下火车就被逮捕归案。
在审讯中,刘青山对罪行全认了,还主动说:在反贪污浪费的今天,拿我当典型,处理我算了,以教育全党。南北方干部认识我的不少,把干部教育一番,在历史上说也有用。
当时二人虽然知道自己会被法律严惩,但是也没有想到会是死刑。
12月20日,华北局经研究后向中央提出了对刘、张的处理意见:“为了维护国家法纪,教育党和人民,我们原则上同意将刘青山、张子善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两年执行)。
当时天津首任市长黄敬认为自己这两个部下立过功,现在虽然犯错但是罪不至死,于是专门托人跟主席求情,希望“枪下留人”。
但是主席在翻阅完刘青山和张子善的卷宗后表示:“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黄敬同志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1952年2月9日,河北省公安厅临时看守所,工作人员向刘张二人传达了开除党籍、判处死刑的通知。
张子善在听到通知后张大嘴巴,喘着粗气,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刘青山稍微好一点,在表示伏法后说:我只有一个问题,我孩子的上学问题怎么办?
工作人员回复道:你不用管,孩子是国家的,你放心,你犯了法,你孩子没犯法。
1952年2月10日,元宵节,在公审大会后,刘张二人被押赴刑场,在问最后的遗言时,刘青山说:告诉我弟弟,把尸首起走,津市局有大小皮包,都是党的财产,交给党。
张子善最后喃喃说:照吧,照个相吧,最后一张了,让后人受受教育……
对于如何处理好刘张二人带来的不良影响,既可以达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又能平息一些党内老干部的情绪,中共中央采取了一些比较人性化的政策。
1、子弹不打脑袋,打后心;
2、敛尸安葬,棺木由公费购置;
3、二犯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
4、二犯之子女由国家抚养成人。
据说当刘青山听到第四条时,抹了一把眼泪说“我不求饶,死了比活着有价值”。
刘青山的三个孩子刘铁骑当时只有七岁、刘铁甲四岁、刘铁兵更是只有三个月。考虑到刘青山曾为国家做出的“贡献”,以及养育三个幼子的艰难,组织上决定给三个孩子每人每月15元的补贴,保障其生活。
他们孩子政审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