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流药",指的是通过医保报销购买到药品后,转卖给"药贩子",通过不当渠道再次流入医药机构,卖给其他患者,影响用药安全和市场秩序。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首次通过药品追溯码对回流药"亮剑",要求11个省份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这小小的药品追溯码,为什么能起到这么大的作用?市民又该如何使用呢?
因为家里的老人患有高血压,南京市民夏女士每个月都要到药店给他们买降压药。最近,细心的夏女士发现,药盒上多了一个"药品追溯码"的条形码,用手机支付宝一扫,能显示不少信息。
南京市民夏女士说:“上面生产日期、有效期都能看到,还能看到生产厂家,也能帮我们判断这个药是不是正品,上面还会显示码被扫了几次。”
药房店长李冬芹说:“如果说正常卖药的话,通过这个医保的系统,它上面会显示这个追溯码已经扫过了一次;如果这个药是回流来的,在医保系统它能显示被扫过两次,或者是多次以上,追溯码有利于药店的管理,杜绝回流药的流入。”
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自今年4月开放试点以来,全国已归集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31.27亿条,涉及29.68万家定点医疗机构,49.7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今年1月至9月,全国各级医保部门已经追回医保资金160.6亿元,这其中,开展试点的药品追溯码,起到了一定作用。
南京市浦口区医保中心医保科科长曹迎春介绍,药品追溯码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目前所有的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与医保部门信息对接,已经实现了采购入库、销售出库、销售退回、购进退出等物流全场景的扫码追溯,国家医保局要求所有的定点医药机构,采购药品时严格落实扫追溯码,做到"逢采必扫"。
医保经办人员介绍,小小的追溯码背后,实际涵盖了"医保码""商品码""追溯码"的功能,实现从药企到终端流通的全流程监管。不仅能帮助药品监管部门监控药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情况,也能帮助医保部门监督回流销售、串换销售等欺诈骗保行为,配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能实现对"药贩子"的有效震慑。
曹迎春表示,明知是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来源:江苏新闻频道/沈灿 编辑/李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