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起诉车主:"谁让你不保管好自己的车"。
小伙偷走别人的摩托车后超速行驶,结果在半路发生了不幸,造成了单方面事故,小伙也当场立了坟。事后车主出于同情,放弃了追究摩托车报废的责任。谁知小伙的家属却不依不饶,将车主告上法庭索赔,理由是他没看管好自己的摩托车。那么法院将会如何判决?
在2020年1月13号晚上,邓某驾驶一辆红色宝马牌摩托,在马路上飞速狂飙。当行驶到明月大道时,邓某因为操作不当,前轮蹭到了马路沿,导致连人带车飞了出去。摩托车在地上蹭出巨大的火花滑行数十米,驾驶员邓先生当场就没了呼吸。巨大的声响惊醒了附近的居民,然后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而在同一时间,摩托车的车主高先生也拨打了报警电话,声称自己价值十多万的摩托车被人偷走了。我报警的目的,完全没有认为他(邓某武)是出车祸了,我认为他(邓某武)是把我摩托骑跑了。高先生不会想到,他的摩托车此刻已经稀碎,而且还出了一条人命。

高先生介绍,他知道是邓某骑走了自己的摩托车,但以前他从来没见过邓某也并不认识。报警的时候之所以说是邓某偷走了他的摩托车,是因为他们两人之间有一个共同的好友邬某。邬某是一名摩托车爱好者。
事发当天,几个摩托车爱好者相约出来游玩,吃完晚饭后,几人蹲在路边聊天。这时恰好邬某的朋友邓某打来电话,说是好久没见面,相约一起出去玩。邬某给了邓某一个地址,之后便和高先生几人在路边等待。直到晚上9点多,邓某赶到了所在的位置,而邓某也比较喜欢摩托车。
在邬某的介绍下,邓某给其他几位摩友打了招呼。在聊天的过程中,邓某不停的在打量几人的摩托车,其中高先生的车属于高端品牌,价格也不菲,而且是红色的,邓某一眼就喜欢上了。看到车钥匙还挂在上面,邓某直接坐了上去启动了摩托车,然后油门一轰瞬间消失在众人的视线。

公共场所视频。之后就发生了惨烈的车祸。高某以为对方可能没见过这么贵的摩托车,单纯的只是坐上去感受一下。车子是个宝马摩托,价格有点贵,十几万我就是以为他没坐过体验一下。我们有一个朋友认识他,都不好说(拒绝),他说的坐去,我认为他是坐上去玩。
碍于朋友的面子,车主高某并没有多说什么,可邓某嘴上说着试坐,手却伸向了车钥匙,然后发动摩托车一溜烟就跑了。高某追在后面喊,但邓某却头也不回的加速离开了他们的视线。大家也不知道邓某没有驾照,看他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带头盔。

邬某赶紧打电话给邓某,我就一直给邓某武打电话,然后邓某武的电话也一直没有接,我就给高某回,我说我把邓某武的电话号码发给你,你自己先打一下。两人轮流打了十几个电话都没人接听,高某有些害怕,赶紧拨打报警电话,声称自己的摩托车被人私自开走。
但他们不知道,此刻邓某已经出车祸身亡,救护车赶到时已经没有了呼吸。民警赶到现场后进行勘察,认定这是因为驾驶员操作不当发生的单方面事故,而且死者并没有驾驶证且未佩戴头盔。而家属在悲痛过后,将车主高某告上法庭索赔,认为是高某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车辆,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死者邓某武的父母在邓某武死亡之后,以被告高某没有拔下摩托车钥匙,未尽到车辆管理义务为由,向我们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被告高某承担案涉交通事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73866元,十几万的摩托车当场报废。事后车主并没有追究责任,可家属却以车主没看管好车辆为由进行索赔,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万多元。

车主高先生觉得很冤,要求他赔我的摩托,我这个胜算也是100%胜算,肯定他要赔我的摩托,而我作为有良心,我就没有狠下心去告别人,又来赔你一笔钱。从我良心方面,我还是。也是放弃了。
本着人道主义精神,高某放弃了向家属追究赔偿责任,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死者邓某的家属一直揪着高先生没有及时拔下车钥匙这个突破口,被告在管理这辆摩托车的过程中,没有做到妥善管好,未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如果他把摩托车钥匙管理好,邓某武会骑走吗?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摩托车的保险和年检都不存在问题,车主与死者也并不认识,摩托车被开走后,第一时间也进行了制止,可邓某却是未经得同意,擅自骑走他人的摩托车。车主没有及时拔掉钥匙,并不是为了给邓某骑车提供方便。邓某无证超速驾驶且不佩戴头盔,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法院驳回家属的诉讼请求。
大家看完后觉得车主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