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位叫李某的公司老板存了8000万活期存款在银行。当他急需用钱时,却遭遇银行百般阻挠,无法取出自己的存款。银行一会儿说要预约,一会儿又说存款有问题。李某愤怒地质问:存钱时你们可不是这样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李某是郑州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老板。前段时间,他将辛苦积累的8000万元存入了当地一家银行的活期账户。存钱时,银行热情似火,行长亲自接待,为他办理了存款手续。
李某看着存单上的一长串数字,心里美滋滋的。他想:“这可是我的救命钱啊!”
不久后,李某的公司遇到了资金周转困难,急需用到这笔钱。他火急火燎地赶到银行,想把钱取出来。
“我要取8000万!”李某对柜台工作人员说道。
工作人员一听,眼睛瞪得老大,支支吾吾地回答:“先生,您这金额太大了,得提前一周预约。”
李某虽然心里不爽,但还是按要求预约了下周一取款。可到了周一,银行又变卦了。
“对不起,先生,您这钱还是取不了。”工作人员又给他泼了盆冷水。
李某怒了:“为什么?这是我自己的钱,难道还不能取吗?”
工作人员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李某决定找行长理论,可行长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电话也不接。
李某在银行里急得团团转,心里那个气啊,简直要爆炸了。他大声质问:“当初存钱的时候你们可不是这样啊!怎么取钱就这么难?”
银行负责人出来解释说,现在是月底,提款人数多,银行人手不够。李某哪里肯信这种鬼话?
“你们就是因为有储蓄考核,才故意不让我取钱的吧?”李某一针见血地指出。
经过一番据理力争,银行终于松口,答应第二天上午10点前让李某取走存款。第二天一大早,李某就守在银行门口。好在这次银行没有食言,李某总算取回了自己的8000万元存款。
2.
法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以下几个:
1、银行是否有权拒绝客户取款?
2、银行以各种理由拖延客户取款是否合法?
3、客户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客户有权依法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办理存款、取款等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意味着李某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取款以及取款的时间。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限制。银行以各种理由拖延客户取款的行为,明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存款人有权随时请求返还存款,银行应当按照约定的存款利率和办法付息。银行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存款本息的,应当加倍支付存款利息。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客户可以:
1、向银行监管部门投诉
2、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3、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应立即返还李某8000万元存款本金及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