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江油一巡警在巡逻时发现有一女子要轻生跳河。民警随即进行劝说,在劝说过程中给,一路过男子却起哄并反复怂恿女子跳下去。女子受到刺激当即跳河,还好被民警及时救下。
一个鲜活的生命,能选择轻生,肯定是生活中受到了挫折,打击,让她想不开,以至于选择结束生命。面对这种情况,去劝阻我支持,冷眼旁观也理解,为什么要去怂恿?如果民警阻拦不及时,女子失去生命,最后的怂恿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起哄的男子的行为无疑是极其不负责任的,是恶劣的。他不仅没有帮助女子解决问题,反而加重了她的心理负担,使她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这种冷漠的态度和恶劣的行为,是对生命的极度不尊重,也是对他人痛苦的无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我们应该学会关爱他人,尊重生命。面对别人的痛苦,我们应该给予关心和帮助,而不是冷漠和嘲笑。
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放弃生命。生命是短暂的,但它也是宝贵的。人没了,真的是一切都没了!
我想对那个女子说:生活虽然充满了困难,但只要你愿意去面对,就一定能够找到出路。你的生命是宝贵的,你应该珍惜它。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都不应该选择放弃生命。
这姑娘要是未成年或者是确认患有抑郁症的精神病患者,这起哄的哥们儿是可以被按照故意杀人罪起诉的[捂脸哭],还当着警察的面,牛人!感谢这警察及时把这姑娘拉住了,不然不坐牢,女子家属也可以对男子进行民事诉讼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费[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