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准备押往刑场接受凌迟的男人名叫王维勤,他是一名书生。
只因为他当年惹上了一个命案,他所在的地方有一家人姓李,而王维勤家和李家都是当地的大户,可是这两家总是有隔阂,很多隔阂还不能消除。
尤其是光绪二十五年夏天时,李家的一口猪在暴雨中跑到了王维勤的田地里,可王维勤并没有询问这只猪的来历,就当场派人杀掉吃肉。
这本是一件让李家受损失的事情,然而事情还没有完,在这之后,王维勤又派人来找李家要损失费,说李家的猪踩坏了自家的庄稼,要求赔五千吊钱。当李家人看到王维勤这么胡搅蛮缠时,气得差点血压集体升高。
两家的矛盾越闹越大,当时闹得不可开交。
王维勤祖上本来也是书生,可他家据史料记载就是“横于乡”,也就是横行乡里,做的事情并不像读书人家那样温和,加上王维勤本是举人,还是一名备用官员,手中有一点权力,于是他便利用权力干掉了很多自己看不顺眼的人。
后来义和团闹了起来,衙门到处搜捕“匪患”。
歹毒蛮横的王维勤为了彻底解决掉李家,便心生一计,联合族人一起写了一份诬告信,称李家为“青苗会匪”,也即是说李家全家都是土匪强盗,这可在当地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也就因为如此,这件事越闹越大。
最后,王维勤得以借着“公开剿匪”一事解决了李家一家十几口人的命,只有年轻的儿媳妇小马氏和几个族人躲过一劫。
当时小马氏还怀着孕,她在千辛万苦下得以从那个是非之地逃了出来,并产下了李家遗腹子重兴儿。
为了能够沉冤昭雪,小马氏便承载了大家的希望,她连续两三年坚持上诉,每次诉状驳下来她就重新提交,可惜当地官官相护,并没有给这位她击鼓鸣冤的机会。
毕竟王维勤还是当地举人,书生犯的事,能叫事吗?
光绪二十八年(1902),小马氏在和上京告状的时候,回来发现自己的孩子也被人下毒而死,这让小马氏更悲愤难平。
雪上加霜的时候,王维勤为了怕她告御状,还几次三番将小马氏抓到大牢中折磨,每次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浑身是血时才被放出来。
可这位重情重义的女子并没有气馁,她在娘家人受威胁,自己身陷囹圄时依旧不断上访。
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1904年,她悲惨的生命迎来曙光。
只因这张诉状被递交到了工巡总局鸿胪寺卿那桐的手里,那桐看到这份凄凄惨惨牵连十几口人命的诉状后,大发雷霆,他大手一挥立马派人专门查办这件事。
在从小马氏口中得知一切原委后,那桐派人将王维勤捉拿归案,并在日记里写道:“早赴园……工巡局奏王维勤仇杀马氏一家十二命一案一折,均奉旨依议。”
由于这桩案子太过于悬殊,牵连那么多人,而且被腐败的当地衙门压到现在才水落石出,这让光绪帝也不能忍,他派人专职查办王维勤。
这个祸害李家十多口人命的王维勤被判处凌迟,其余人也都受到了惩罚。
这件事情在当地引起了轰动,还有一些外国摄影师也拿着摄像头跑来拍摄凌迟场景。
1905年,因为这件事情的秉公处理,那桐收到了万民伞、万民衣,匾额等多个表彰物品。
这些全部是老百姓送来的,说明那桐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做得很出色,也让当地老百姓拍手称快。
不过就是在这一年,大清废除了凌迟等多个残酷的刑罚,而这张照片也被外国摄影师给保存了下来。
参考资料:
《述德笔记》
《旧京琐记》
凌迟和腰斩这些重刑应该从新启用,凌迟可以用在叛国者和那些为敌对国家提供国家机密人的身上,腰斩可以用在拐卖妇女儿童和强奸未成年人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