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个人养老金工作会议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刘澜澜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澜澜)近日,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明确个人养老金制度于12月15日推广至全国。12月17日至19日,河北省个人养老金工作会议分区域在保定市、衡水市召开,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个人账户模式,由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运营,并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制度设计,于2022年11月25日起正式启动。我省石家庄市、雄安新区作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试点城市先行先试,至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
启动初期,河北及时下发操作指南,介绍参与步骤,公布各商业银行的开户二维码,方便群众线上扫码开户。此外,加强政策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省市参保单位负责人员、业务受理人员及12333咨询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与此同时,持续做好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截至目前,河北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235万户。
河北省个人养老金工作会议解读了个人养老金制度政策要点,对个人养老金账户如何开立、缴费以及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做了详细介绍,并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突出重点抓好全面实施工作,先行城市和地区要继续深入做好个人养老金工作,结合新政策新要求,调整完善工作措施和经办流程,把政策落实落细。各级人社部门要引导市场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开立账户、选择产品、个人事项申报等提供便利。非先行城市要尽快组织行政、经办和12333等人员做好政策学习培训,扎实做好宣传推动、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