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彭泽县地下车位(库)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听证会在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参加听证会会议有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务人员、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社会组织代表等19名,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住宅小区居民代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等19名。
会上,听证会主持人对《彭泽县地下车位(库)登记管理规定 (试行)》讨论稿的起草背景、意义、制定依据和前期工作情况等情况进行了阐述。县自然资源局对《彭泽县地下车位(库)登记管理规定 (试行)》讨论稿和九江市已出台的《九江市城区地下车位(库)登记管理规定》进行了详细的比照解读和汇报,并征求与会代表意见。与会代表们认真听取了讨论稿的文件内容,咨询了登记办证费等业务问题,对该讨论稿总体上表示认可。与会代表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如税务部门对讨论稿中第三条进行了完善、企业代表建议住建部门配套统一的地下车位销售合同样本等。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彭泽县汽车保有量也持续增长,车辆管理成了小区物业管理的一个难点。我县大部分新建小区配建有地下停车场,但由于地下车位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等问题,加之管理不到位,造成小区居民不愿购买地下车位,小区地下停车场(库)的使用率不高,直接导致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小区周边道路和内部道路变成了公共停车场,造成“地下车位无车停、地上无位乱停车”,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因此,制定地下车位(库)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势在必行。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不仅体现了县政府对市民意见的重视,也表明了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注重公开、透明和民主参与。相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彭泽县地下车位(库)登记管理规定 (试行)》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将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保障地下车位购买者的权益。(来源:彭泽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