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宠妾灭妻”?富商去世,非婚生女继承80%?婚生女无法接受,看得人心哇凉哇凉...

李林城说 2024-11-30 14:34:53

近日,广东富商朱某的遗产分配引发轩然大波。朱某去世后,其非婚生女朱某博竟获 80% 遗产,婚生女朱某蕙仅得 20%。

遗嘱纠葛、公序良俗的考量,让这起案件迷雾重重,也刺痛了大众对婚姻家庭权益保护的敏感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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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遗产分配引争议

富商朱某去世后,其遗产分配结果引发争议。他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朱某博。

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部分有效,赠予黄某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法定继承。

最终非婚生女朱某博继承总遗产的 80%,婚生女儿朱某蕙继承 20%。这一结果如重磅炸弹,掀起轩然大波。不少网友质疑,也好奇 80%数字如何算出。

法院解释,非婚女儿按法律与遗嘱可分 50%,因婚外情问题,遗赠第三者部分无效,原配妻子离世,无效部分按抚养义务分给两个女儿,非婚女儿得 30%,婚生女儿 20%,故有此结果。

法院虽未全按遗嘱分配,考虑了公共秩序与社会道德,但仍让人难以接受。婚生女儿认为母亲先去世且患精神疾病无法立遗嘱,父亲遗产部分继承自母亲,此判决让母亲财产大部分流向伤害她的第三者及其子女。

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利,本案遗产分割却难言“平等”,这与遗嘱法律效力及对法律与道德的理解有关。

02

事件经过

广东富商朱某在 2004 年婚姻存续期间出轨黄某,生下私生女朱某博,此事给原配妻子带来巨大打击致其精神失常,女儿朱某蕙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

原配去世后,朱某与朱某蕙就原配遗产打官司,经一系列程序,法院判决朱某继承原配遗产 60%,朱某蕙继承 40%。朱某不服上诉,期间病故,上诉人变更为朱某博,二审维持原判。

2021 年,朱某留下手写遗嘱,欲让婚外情人黄某及私生女朱某博继承其身后财产。2023 年朱某去世后,朱某博和黄某起诉朱某蕙要求继承全部遗产。

遗嘱写在笔记本纸上,有错误和涂改。一审法院认定遗嘱是朱某真实意思表达,朱某博可分得遗产 50%,但黄某因与朱某博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其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朱某博继承 60%,朱某蕙继承 40%,综合下来朱某博继承 80%,朱某蕙继承 20%。

双方均上诉,黄某一方认为不应适用公序良俗原则,朱某写遗嘱时单身。朱某蕙则称遗嘱违反公序良俗应全部无效,且写在废纸上真实性存疑。

专家也认为遗嘱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应无效进入法定继承,一审对非婚生女倾斜违背立法宗旨。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定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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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观点

在富商遗产纠纷案中,私生女获得了 80%的遗产,婚生女仅得 20%,这一结果引发网友普遍不满。网友认为私生子女权益与原配子女一样不合理,结婚证在此情况下似乎失去了保障意义,原配子女权益未得到充分保护。

富商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并与婚外情人育有私生女,违反公序良俗。法律虽对遗赠第三者部分进行无效认定,但私生女仍获大部分遗产,网友觉得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未受到足够法律制裁,道德谴责作用也有限。

许多网友对法院判决提出质疑,认为对原配子女不公平。结婚证本应保障婚姻关系中双方及子女权益,可在本案中未发挥应有作用。

原配妻子精神失常,婚生女在照顾母亲同时,还要面对遗产被私生女大量分割的情况。

法院虽考虑公共秩序与社会道德,对遗赠第三者部分进行二次分配,但最终结果仍让婚生女只继承 20%遗产,难以让网友接受,他们认为法律的公正性在这个判决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04

法律解读

非婚生子女权利规定:《民法典》明确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法定不可侵害。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仅针对亲生父母部分,与原配无关。要享有继承权需具备与婚生子女同等条件,即确认生父母身份,在法定或遗嘱继承情况下按规定享有相应权利。

如死亡人未立遗嘱,非婚生子女可按法定继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若立遗嘱且明确将非婚生子女列为有权继承人,则可继承相应财产。

法律背景和原因:法律从宏观角度保护非婚生子女权益,防止他们因父母过错失去生活保障。非婚生子女虽为父母不道德行为产物,但不应为父母过错负责。

随着社会发展,非婚生子女数量增多,其合法权益需全面有效保护。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生父母抚养教育、受保护及继承遗产等同等权利,这是从公平正义出发,让每个孩子在法律庇护下健康成长。

同时,应减少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他们在现实中面临诸多困难和歧视,这不仅伤害其身心健康,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应以更包容理解的态度看待他们,给予平等机会和待遇,助其在良好环境中成长发展。

05

原配家庭权益保护

原配家庭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在房产大亨案例中,小三带非婚生女儿上门分遗产,原配家庭面临巨大挑战。

房产大亨车祸死亡后,其小 23 岁女友带女儿分家产,原配迅速火化遗体致无法做亲子鉴定,使非婚生女儿继承权难以确定。

若能提前做亲子鉴定或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做好准备,原配家庭可更好保护自身权益。富商遗产纠纷案中,婚生女朱某蕙若通过亲子鉴定确定与父亲亲子关系及父亲遗产中与母亲共同财产部分,可更有底气主张权益。

同时,原配家庭可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起诉确认丈夫向小三赠与财物、购置房产行为无效,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原配家庭面对类似情况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亲子鉴定等方式保护自身权益,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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