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转首套”可享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购房者最高每年抵税1.2万

中国网资讯 2025-04-27 12:30:01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发布了针对“二套转首套”房贷利息能否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最新解答,引起广大购房者和市场的密切关注。税务总局明确表示,满足相关条件的“二套转首套”房贷,可按照规定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每年最高可抵税1.2万元。

为稳定楼市,中国近年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贷”。部分购房者此前购买的二套房贷利率已经下调,转为首套房贷款利率。对此,很多市民关注,房贷利率从二套房贷款利率降低到首套房贷款利率之后,是否也意味着其可以享受相应的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官方在回应中明确指出,根据《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纳税人住房贷款利率如果已由二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为首套房贷款利率,并且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即纳税人或配偶在贷款前没有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从房贷利率调整之日起开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据了解,根据现行的个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偿还住房贷款利息,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最高可抵扣1000元,即每年最高可抵扣12000元,这一政策可以连续享受20年,总计可抵扣24万元。此次“二套转首套”房贷利息明确纳入抵扣范围后,不少购房者将直接享受到真金白银的税收减免,有助于进一步减轻居民的住房负担。

业内人士分析,这一政策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精准调控和支持刚性购房需求的决心。“二套转首套”的政策调整,不仅在利率层面降低了购房者的财务压力,同时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进一步优惠,有助于提高居民购房的积极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要及时关注自身贷款利率的调整情况,并根据最新政策主动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以确保及时享受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福利。此外,纳税人也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或通过相关办税服务厅了解具体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房地产行业专家表示,此次官方明确“二套转首套”可享受房贷利息个税抵扣政策后,预计会有大量存量购房者受益。接下来,各地税务部门也将加强政策的宣传和服务力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让更多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顺利享受到政策红利。

未来,相关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和实施效果,也将持续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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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4-27 20:22

    还在努力救房地产

  • 2025-04-27 21:02

    首套贷款还了,再买了二套房贷按首套算,那应该按首套继续享受扣除才是。哪有享受过就不能扣除了?原来买的才享受到几年因房贷还了就不能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