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守护:监护人那些事儿!今天一起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这一条可是和我们身边那些需要监护的人,比如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权益紧密相关哦,快一起来看看。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先来说说监护人的职责,那可真是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监护人得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比如,小明是个 10 岁的小朋友,他想参加一个绘画比赛,需要报名缴费,这时候就需要他的监护人帮忙完成报名缴费这个民事法律行为。同时,监护人要全力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像时刻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不让孩子受到身体上的伤害。在财产权利方面,要管理好孩子的压岁钱、零花钱等财产,不能随意挪用。还有其他合法权益,比如孩子的受教育权,要保证孩子能按时上学,接受良好的教育。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哦。比如说,当孩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监护人有权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孩子,像把孩子带到安全的地方。要是有人阻碍监护人行使这些正当权利,那可是违法的。
但要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那就得承担法律责任啦。给大家举个例子,有个孩子的父母,整天沉迷于赌博,对孩子不管不顾,孩子经常饿肚子,也没人管孩子的学习。这种行为就属于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一旦被发现,父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会被要求改正,甚至可能会被剥夺监护权。
再讲讲特殊情况,就是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时该怎么办。比如,在 2024 年 3 月,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袭击了某个村庄,很多家长都被困在危险区域,无法照顾家里的孩子。这时候,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就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志愿者为孩子们提供食物、住所,还安排老师给孩子们辅导功课,让孩子们的生活得到了必要的照料。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了解《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能让我们更好地关注身边那些需要监护的人,也能在遇到相关问题时,知道怎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他们的权益哦。赶紧收藏起来,说不定哪天就能帮到自己或者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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