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定主体的区别
工程造价的鉴定对象通常局限于在建工程和竣工工程,主要关注工程项目的成本计算和预算控制。而资产评估的鉴定对象范围更为广泛,涵盖一切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实物财产及无形财产。
2.鉴定目的的区别
工程造价鉴定的核心目的是按照合同约定或既定的计价条件,对特定工程项目进行成本计算,确保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而资产评估的目标是确定资产在特定时点的市场现值,这一过程需要结合市场行情、同类资产的比较以及未来收益预期等因素。
3.鉴定因素的区别
工程造价鉴定主要基于建造时的具体情况,涉及的因素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等。其任务是根据图纸、定额和清单规范,计算工程中的直接费、间接费、规费及税金等。相比之下,资产评估鉴定需要考虑的因素更为复杂,包括资产的使用年限、折旧率、重置价格、收益能力等。评估方法通常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等,这些方法综合了资产的历史成本、当前市场价值和未来收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