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2日报道,辽宁大连23岁的徐园和男友认识两个月后,在一个午夜和男友发生了争吵,导致了悲剧。男友单某说徐园在和他争吵过程中,用一把刀插向了自己的胸口。
结果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一审判决单某无罪被释放,不过,这个案件目前还有争议。而且徐园的家属不认为女儿徐园是自杀的,当时现场只有徐园和单某两个人。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能只听单某的一面之词。
2024年2月份徐园和单某认识的,仅仅两个月后,命案就发生了。
单某家在大连做殡葬服务业,家里条件不错。他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认识几天后,两个人就同居住在一起了。
单某本人是没有工作的,而且还有过三次刑事案件。
2014年10月单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6年5月单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
2021年9月又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人民币五百元。这一次单某是殴打的前女友,前女友说单某有酒后殴打他人的行为。
单某情绪不稳定,容易动怒!
徐园的父母说,他们也发现女儿徐园经常和单某吵架,甚至还动手过。就在命案发生前的一周,女儿徐园和单某大打出手。
他们来到徐园和单某住的地方调解,徐园的父亲和单某的父亲都在,他们选择和解了,两个人重归于好。
几天后徐园带着单某来父母家里,由于徐园不小心碰到了单某,两个人再次因为琐事争吵。4月23日,单某曾用“你去死吧”,刺激过徐园。
4月26日晚上命案就发生了。
单某说4月26日那一晚,他和徐园以及很多好友在烧烤店和歌厅饮酒。当晚零点后他们被朋友送回家,两个人还在超市买了点东西。
回家后徐园洗了个澡,单某让徐园给自己煮碗面,他有点饿了。徐园没答应,让他自己煮。单某就用语言辱骂了徐园,之后单某摔门而去。
见单某摔门而去,徐园就追了上上去。
两个人发生了争执,单某殴打了徐园,导致徐园头部、身体多处受伤。他们两个再次返回家中,单某说徐园拿着刀子,扎向了自己的左胸口。
见到流血了,他特别害怕。
他的父亲说当时是凌晨1点多,他和妻子在家里睡觉,接到儿子打来的电话,儿子说徐园自杀了,他告诉儿子赶紧打120。
他也赶过来了,由于开的是商务车,他觉得拉不下徐园,徐园胸口插着一把刀,流了很多血。回家后他又换了面包车,将徐园拉到医院里抢救的。
单某的母亲说,她接到儿子电话后,就打了120。他们送徐园到医院时,120也是一路追随着他们的,不过,由于徐园伤的太重,并没有被抢救过来。
但是,对于徐园自杀的说法,徐园的父母及其姐姐徐静是不认可的。她们认为疑点有很多,妹妹是凌晨1点死亡的,他们是凌晨2点40多分接到的电话。
为何不第一时间告诉他们。
再就是根据单某的笔录来看,妹妹是用折叠刀捅向了自己的心脏,后来怎么变成了水果刀?先后两次说法为何不一?
更蹊跷的是,妹妹若是自杀,为何要把衣服撩起来?还是妹妹本身就没有穿衣服,这个衣服是后来给穿上去的?
最重要的是刀上没有提取到任何的指纹。
提取不到指纹,也就不能证明徐园是自杀,还是他杀?而且截至目前为止,尸检报告也没有提到死亡方式。
鉴定的结果是,徐园系锐器刺切胸部致左侧肺脏,心脏破裂大出血死亡,徐园心血中检查出乙醇成分,其含量1.91MG\ML。徐园眼部、面部软组织挫伤、鼻出血及下唇黏膜破损,其伤情程度属于轻微伤。
一审之所以判单某无罪,是因为徐园胸口那一把刀,可以自己形成。再结合单某讲述的,徐园系自杀,而且单某有救治行为。
综合各种判断,疑罪从无,最终判处单某无罪。
徐园的父母不认可,他们提起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认为单某的犯罪行为导致其女儿死亡,因此要求赔偿101万余元。
由于这个案件存在争议,而且还需要二审。徐园的父母可以要求重新做尸检,收集重要证据。当地检察院也认为一审判决有误,使用法律错误。
根据案件情况来看,单某存在过失致人死亡的可能,不应该被无罪释放。至于最终结果会怎样,由于二审正在审理中,需要等待结果。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徐园有抑郁的症状,和前男友分手时有过轻生的想法,并且从她同事口中也确定了这一行为。
她有时会靠吃安眠药助睡,不过没有自杀倾向。
对于案发那晚单某是否有殴打徐园也是存在争议的,单某说只是发生了争执,推搡。没有对徐园进行殴打,可是,徐园身上的瘀伤无法解释,鉴定结果她的身体多处是轻微伤。
总不能是她自己打伤自己吧?
事实上这个悲剧本不应该发生的,毕竟两个人才认识2个月呀。这么短的时间,一点都不了解就同居了。
关键是作为父母的人,明知道两个人经常打架,动不动就动手,还给他们劝过架。甚至还在他们家里时,单某和徐园也发生过争执。
作为徐园的父母,为何不劝阻女儿呢?这不是把女儿往虎口里送吗?
结果交往两个月,女儿死了。到目前都不知道她到底是自杀的?还是他杀的?什么证据都没有,连指纹都没有。
这个案件很难呀!
再就是单某,都有过三次犯罪前科了,怎么一点教训都不涨?难道真的什么都不怕吗?作为父母的也有责任,怎么教育的孩子?
接下来就等二审结果吧,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么人渣还跟他?怎么说呢
刀上指纹谁抹去的,为什么?两个情绪化的人在一起,结局就是这样的吧……[得瑟]
自己捅的何别人捅的道口方向是不一样的
这女的父母是生养了头猪
必须死刑
一个有三次犯罪前科的人难道还不知道怎么躲避现场取证还有立功表现误导这些细节吗
自殺有不在外力影響的情况下自然發生的,也有受刺激被誘導的情況下實施的,如果被害人是在男方辱罵下情緒失控,或則長期受男方壓迫的前提下,由於不堪忍受屈辱而做出自殺的過激行為,男方必须付法律责任,而不是轻易就判无罪
语言是有能量的,文字是有能量的,我们所讲的每一句话,都有能量,因为它都来源于,我们的思维和心念。 讲积极正向的话,说明能量高,心念美好,讲赞美鼓励的话说明内在流淌着平和慈悲。 讲抱怨、难过的话,说明思维消极,能量低,讲尖酸刻薄的话,说明内心有很多恨意。 这些能量在周身停留久了,就会影响我们的身心,正能量让心情愉悦,身体健康,负能量容易打破身体平衡,诱发疾病。所以从语言上约束自己,就是上等的自律,而自律就是爱自己。
法医、法证的证拿掉吧!正常死因和现场都堪察不出来,而且相隔一个小时还叫施救吗?血都干了!
一般自杀,看到新闻很多选择自杀的人都是选择跳楼或者跳海,吃毒药等,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捅自己心脏怎么痛苦的死法,又不是日本武士光荣的剖腹自尽
说句不中意话,男的家里有钱,脾性恶劣斑斑,认识几天直接睡在一起,这么无语,这女孩图人家钱,那么人家肯定会把你的命看的不值一文了。
我要是女孩爹 找机会把那犊子弄死
唉,何苦呢😔
死无对证
认识几天就同居了[点赞],快
对于这种情感问题的“密室自杀”案很难认定为他杀,因为缺乏人证和监控,只能是另一方的自说自话,只要南方尽到了义务,及时打120,根据疑罪从无,很难被判有罪,就算最后认定系二人争吵并殴打引发的自杀,最多也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这种情况比见死不救、操作失误、车祸致人死亡要轻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