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灭门惨案发生于湖北宜城,事发时,小英才11岁,亲眼看着父母和爷爷惨死,姐姐和弟弟都身受重伤,唯有她从这场灾祸中全身而退,女孩是怎么做到的?这场悲剧又是如何发生的呢?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
事情发生在2003年8月23日,此时夜色已深,小英三姐弟也已经进入梦乡,只有房间的角落里,不断传来规律的叩击声,没过多久,声响就消失不见。
不久后,小英父母的房间里,传出一声尖叫声,几个孩子瞬间从梦中惊醒,都从床上坐了起来,他们一开始以为只是父母吵架,殊不知,一个恶魔正向全家袭来!
声音是从詹美凤夫妇的房里传来,住在隔壁的爷爷,显然也听到了动静,小英姐妹俩利落的翻身下床,走向父母的房间,正好在走廊上碰到爷爷。
此时,房间里不断传来惨叫声,看来情况十分危急,不像是夫妻吵架,几人加快脚步,老人护着两个孩子走在最前面,一眼就看到儿媳躺在地上,儿子正和一个男人搏斗着。
对方手里举着一把尖刀,直接捅向儿子的脖颈,很快在争斗中占据上风,老人见状立即冲上去,想要阻止歹徒的动作,结果也被连捅几刀,浑身的力气迅速被疼痛抽干,很快倒在血泊之中。
一家三个大人惨死在眼前,几个孩子吓得呆愣在原地,一时连逃跑都忘记,歹徒回头一看,立即举着刀对姐妹俩砍来,一刀正中小英姐姐肩头,鲜血顿时从伤口处涌出来。
姐妹俩这才如梦初醒,疯狂地朝着房间的方向跑去,小英扶着姐姐一路狂奔,慌不择路地打开衣柜躲了进去,而歹徒则在黑夜中紧追不舍。
在突如其来的灾祸面前,姐妹俩忘了年幼的弟弟还在床上熟睡,两人躲进衣柜后,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惊动歹徒,却忘了弟弟还在外面。
当时姐妹俩已经是自身难保,现在从衣柜里出去必然难逃一死,不久后,姐妹俩听到弟弟冲着歹徒骂坏人,此时两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听着孩子稚嫩的嗓音,歹徒没有生出半分怜悯之心,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对男童举起屠刀,连捅十几刀才罢休,姐妹俩躲在黑暗的衣柜里,听着弟弟的惨叫声逐渐微弱下去。
小英的姐姐几次想要冲出去,都被小英拦了下来,小英很清楚一家人正面临着怎样的危机,对方手里有凶器,连爸爸妈妈和爷爷都抵挡不了的人,仅凭他们两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又如何能够从对方手里逃脱呢?
歹徒将奄奄一息的男孩丢在一旁,继续在屋子里扫视,可找了一圈,也没见到两个小姑娘的踪影,之后歹徒离开房间,整个屋子前前后后转了一圈,到处都找不到两个孩子。
此时,歹徒没有继续浪费时间,很快逃离了现场,在一片死亡的寂静中,小英和姐姐又躲藏了十几分钟,确认安全后,才从衣柜里出来。
小英先是将重伤的姐姐带到了最近的卫生院,向卫生院的医生求救,最后又带着大人回去,将弟弟也带了出来,姐弟俩很快得到救治。
此时的小英,并没有停下脚步,她又跑到隔壁的公共电话厅,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警方和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救治工作和侦查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而这一切多亏了小英的镇定和机智。
那么凶手究竟是谁?和小英一家又有着怎样的仇怨呢?警方从这个勇敢的女孩口中,得知了这起惨剧的经过,又根据女孩提供的关键线索,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据小英所说,她的姐姐看到了凶手的长相,慌乱逃窜之中,对着妹妹说了一句,“那个男人来了”,小英虽然没有看清凶手的脸,却将这句话牢牢记在心里,由此推断凶手应该是母亲的一个熟人。
警方沿着现场痕迹一路追查,很快找到凶手丢弃在路边的作案工具,以及一套带血的衣服,又从苏醒过来的小英姐姐口中,得知了凶手的真实姓名——曾兆才。
曾兆才被抓获时,刚躲回家不久,或许是意识到自己的罪行早晚会暴露,在看到警方时,他并没有反抗,很快被带回了公安机关。
原来,被杀害的女人詹美凤,并非小英的亲生母亲,她是后来才嫁到这个家里的,在此之前曾经有过一个男友,此人正是曾兆才。
詹美凤在嫁入小英家之前,和曾兆才同居过1年,后来曾兆才因盗窃入狱,本以为女友会等自己,殊不知,他前脚刚入狱,詹美凤就雇人将他家搬空,还带走他的全部积蓄1万元。
得知女友再嫁后,曾兆才认为对方抛弃自己,因此怀恨在心,尤其是对詹美凤搬空之事耿耿于怀,此后他几次上门骚扰詹美凤一家人。
就在案发前几日,曾兆才还用毒药,将夫妻院子里养的鸡鸭全部给毒死,因为来过几次,曾兆才对一家人很是熟悉,小英三姐妹对他也有很深刻的印象。
下定决心要杀夫妻俩后,曾兆才趁着一个夜晚,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从孩子房间的外墙开始挖洞,之后从挖出的洞口钻进房间,路过几个孩子径直找上夫妻俩。
毫无防备的两人,从睡梦中惊醒后相继毙命,接着老人和孩子们就赶了过来,曾兆才此时已经杀红眼,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对老人孩子下手。
可他千算万算也没想到,年仅11岁的女孩会如此机智,不仅逃过一劫,还给姐弟俩带来生机,最终曾兆才成功泄愤,也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曾兆才为报私怨,竟然屠人满门,连老幼妇孺都不放过,显然不是情节较轻,且故意杀人导致3人毙命,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且曾兆才故意杀人,发生在盗窃罪释放后不久,属于刑法上的一般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曾兆才被依法判处死刑!他最终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可以说是罪有应得,而小英三姐弟,却永远失去双亲和爷爷。
如今,距离这场悲剧已经过去20年,相信时间会愈合小英内心的创伤,凶手已经被法律绳之以法,他的父母和爷爷也可以安息。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