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诚地向玉溪人民,向通海人民谢罪!”市委原书记罗应光通过镜头作出了最新忏悔。
二零二零年的冬季,云南的气候还是那样让人感到惬意。一位地级市的一把手在点燃最后一根玉溪(软境界)香烟后,作出了最正确的选择,向中纪委主动投案。
他的契机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玉溪督察发现,投资上千万元搞的工程是造假工程,这就倒逼他不得不主动交代问题,以争取宽大处理。
罗应光,拉祜族,1966年出生,镇沅县人,在职法学博士,曾任云南省玉溪市委书记。
对大多数公职人员来说,第一个单位很重要,会间接影响一个人的仕途轨迹,赢在起跑线上。
罗先生是从市委组织部门起步的,所以他用不到四年解决了领导职务,还是副处级干部,开始担任主持工作的市团委副书记,30岁出任县委书记。
一切顺风顺水,直至2014年他任玉溪地委书记时权力达到巅峰,让其私欲膨胀,目无王法。
他越发觉得自己不能只为人民服务,作为市委书记应该享受一点,让当地官场的官僚气息十足,住上了1800多平方米的四合院,高档奢华,提供保姆式服务,桑拿室、浴缸房等应有尽有。
在他心中,自己是一把手,在辖区内被众星捧月也未尝不可,但他的“官瘾”远不止步于工作。
罗应光作为家族里政治地位最高的人,他会经常召开家庭会议,以维持亲情,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于是乎,在家中设立了家族秘书处,配备“秘书长”“副秘书长”,发会议纪要。
这家族一般由两伙人组成,也就是婚姻中的男方和女方,大多数场景是罗应光被簇拥在中间,像极了大观园里面的贾母一样,共谋发家致富的路子,鼓励家人们既要当官又要发财。
他真的做到了,有什么利益好处,都要让“七大姑”“八大姨”沾沾边,人人有份。
这行为实在是太荒唐了,当官是一种工作,谋取财富才是真的生活,实在是大错特错了。
在主席台是大讲“六不能”,要求大家要廉洁,转眼在饭桌酒桌牌桌上就大搞特权。
“有个老板从2002年到2017年前后给我送过22次钱,人家本子上记得清清楚楚。”
和商人打交道的贪官,以为自己赚了,但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不逐利的商人就不是商人,送钱送来只是他们的一种手段,是场交易,而不是什么交情,以免自误了。
当然,罗应光收了钱,也会向上运作。
他瞄向了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最开始送点蔬菜、土特产,后面也如行贿自己的商人般,拿出真金白银,以求更进一步。
最后,在罗应光主动投案两天后,其妻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原副局长渠某荣也被官宣落马,原本幸福的“神仙眷侣”变成“落难鸳鸯”,这就是作茧自缚,一步错步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