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用旧法规管理现代社会,是不是为了敛财不择手段?

利哥看天 2024-04-27 20:26:42

如今的50元和自行车上牌,或哪怕是自行车丢了,都是不足挂齿的小事了,然而南京交警对王先生罚款50元的事,这引起了央视等大型媒体的关注。

据央视新闻报道,自行车上牌,那是七八十年代的事,那时候的自行车是紧俏商品,人们的工资普遍不高,一个月刚上班的年轻人只有20多元,那时候的永久、飞鸽车自行车大约是160多元,相当于半年多的工资。那时候的结婚礼品就是自行车、缝纫机和手表。自行车作为大宗商品,受到严格管控,不仅买需要自行车券,上路还要有牌照,而且还需要年检。近几年随着汽车电动车的兴起,自行车很多人都当做健身工具了,全国许多地已经把自行车列为自由商品,可以任意买卖,也不需要上牌。

南京从去年7月份立法从2024年1月开始实行自行车管理新的条例,不需要在给自行车上牌。然而今年4月9号王先生在南京一条街道上却被交警拦下,罚款50元,并开出罚款条,并且说由于自行车没有上牌照。王先生起初不太在意,后来经同事提醒才注意到,江苏省已经有了新的规定。可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这交警没有执行新的法律,更让人疑心的是,为什么江苏省的交警罚款系统里仍然有这项罚款内容?假如王先生若不提出异议,那么是不是会有更多的市民会被处罚?对于南京市来说,假如一天有1万多人受处罚,那么当地政府就会收到50多万的财政收入,这是不是一种故意敛财行为?推而广之,在住房或者是汽车等等政府一些罚款行为有没有漏洞?

如此看来,南京市这件事事情不大,说明一些地方政府立法和执法重大法规没有衔接,导致用旧的、过时的法规来管理现代社会,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当你在社会活动中一旦受到一些公职人员的处罚,一定要让他们拿出法律依据,并勇敢地提出异议,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法院打一场行政复议官司,不仅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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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哥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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