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酒后
在超市门口强制猥亵他人,
警方通报:刑拘!
9月7日,@警民直通车—静安 发布警情通报称,一男子因强制猥亵他人被依法刑事拘留。经查,9月5日3时许,周某(男,23岁)酒后在茂名北路某超市门口对一女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当日,周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另据四川观察报道称,当事女子系一名综合格斗运动员,当事人徐女士接受采访时称:当时想打他,但怕把他打残废所以选择报警,希望更多女生可以保护自己。
据悉,徐女士还称:“那个男的就是对我动手,一直想亲我,当时蛮想打他的。这件事不了了之,我选择报警是因为如果不把这个人抓起来的话,后面还有女生会受到这样的对待,害怕她们保护不了自己。”
来源:警民直通车—静安、四川观察
一个互殴让多少坏人更加放肆妄为,又让多少善良的人受害却选择却步!
除非那个男和她不是一个量级。
强制?这个词感觉怪怪的,强行还差不多
如果体型差不多或者对方是个瘦柴,那确实可能。如果差个几个档次,那你还是别闹了
男子:“我自首”,你不要过来啊![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没舍得打,再说也好的就算了吧[捂脸哭]
正当防卫的标准在哪?有反击本领却不能自卫难道还要等对方无限伤害自己吗?
姐姐还未他安全考虑了
如果不纹身,我可能点个赞。[抠鼻]
张美丽都被揍的炸毛了,男的比你大的几个量级暴怒下真说不好谁输谁赢
法律的欠缺,导致坏人猖狂,他拘留了,给女人留下阴影,谁负责和赔偿,法应该让犯罪者不敢犯罪,法不能让不法低头,
打了就是互殴,打坏了这个流氓还得坐牢,空有一身本领,也只能忍受猥亵。如果是强奸咋办?也得忍着,过后报警?
正当防卫为什么说互殴呢,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