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炉子爆燃起火……”近日,贵阳市经开区滥泥村一民房发生火灾,滨湖路消防救援站接警后紧急救援。
“现场为一栋三层自建民房起火,火势较大,火焰冲出窗外不断向四周蔓延。”消防员立即断电,出水枪将火势扑灭,确认现场无复燃可能后归队。
“我们一家人在三楼客厅,准备使用甲醇取暖炉取暖。”据户主回忆,在开启甲醇取暖炉时,炉子瞬间发生爆燃。反应过来后一家人立即往室外逃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火势在室内迅速燃烧,瞬间蔓延整个客厅。
“甲醇取暖炉所使用的燃料具备一定的危险性,适合作为工业企业的能源使用,不适宜民用和商用。”据消防员介绍,甲醇燃料属于醇基燃料可做替代能源,但它易燃、有毒,必须在严格规范的管理下使用。另外,在火灾危险性物品分类中,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它不能附设在民用建筑内经营、存放和使用,未按规定储存醇基燃料,这无异于在身边安放“定时炸弹”。一旦发生意外,后果难以想象。
贵阳消防提醒:使用醇基燃料时,要时刻保持警惕,勿忘消防安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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