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5岁的王大爷在老伴去世后,想去银行取出亡妻名下的30万存款,没想到却遭到了银行的拒绝。
原来银行要王大爷证明,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当时王大爷反问:我和老伴无儿无女,况且我们双方的父母,早在40年前就去世了,现在我不是她唯一的继承人,那到底谁才是?然而银行可不管这么多,他们让王大爷去公证,后来王大爷花了两年的时间,这笔钱还是没取出来。
这位王大爷95岁,老伴比他小10岁,之前王大爷一直认为,自己的年纪比老伴大,所以他担心自己会走在老伴的前面,为了让老伴以后有钱养老,于是他就把30万存到了老伴的名下。然而让王大爷万万没想到的是,老伴比自己先走了。
后来,王大爷把老伴的后事处理完毕后,就想去银行取出这笔钱。然而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王大爷:这笔钱现在属于遗产,如果你想取出,那就必须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毕竟我们也要本着对储户负责任,如果到时候再出现一个继承人,那我们可是要担责任的。随后,银行又给王大爷支招:只有去公正,才能取出这笔钱。
后来王大爷没有办法,只好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不过由于自己的年纪大,他就让侄子陪着一起去。然而到了公证处,工作人员又告诉王大爷:我们需要你和老伴的相关信息,以及双方已故40年父母的相关信息。
无奈之下,王大爷的侄子,只好到几个老人生前的户口所在地,让村里帮着打证明,来证明四个老人已经去世。
在收集到这些资料后,王大爷和侄子本以为可以完成公证了,可谁知他们又遇到了新问题。
原来,王大爷在多年前,收养过一个孩子,但是早在2011年,王大爷夫妇就和养子,解除了收养关系,并且双方还签订了《解除收养协议书》。
然而,当王大爷拿着这份协议书去找公证处,他们又表示:无法辨别真伪,除非去法院认定,才能继续往下走程序。
后来,王大爷实在没有办法,就拿着这份协议书,去找法院认定。之后,经过多方努力,法院最终认定王大爷夫妇,签订的《解除收养协议书》是有效的。
然而等王大爷办好公证后,还是无法取出这笔钱,原来银行又告诉王大爷:公证书上必须要写明这笔钱,到底是留给谁?
后来,王大爷和侄子又接连跑了几个地方,还是无法证明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到了这一步,王大爷是彻底生气了,于是他直接把银行告上法庭,并向法庭陈述:银行是故意刁难自己,毕竟自己为了取这笔钱,已经足足花了两年的时间,如果自己在有生之年不能把钱取出来,那后辈就更不可能了。
之后,法院根据王大爷提交的资料,在审理后认为:这30万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其中有15万本身就是王大爷的。至于另外的15万遗产,法院根据之前的养子协议无效证明,判决王大爷是唯一的继承人,于是王大爷这才顺利地把钱取出来。
通过王大爷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银行确实存在百般刁难,难道户口本和公证,还不能证明继承人的关系嘛?不过这个事件也告诉大家,老人在生前如果有存款,还是要立个遗嘱,否则以后还真是麻烦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