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妻子跟情夫偷情,丈夫回家捉奸将妻子当场捅死,丈夫拿着刀追情夫却不敌,最后被KO。
有网友就疑惑了,“丈夫”这算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呢?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案例回顾
“他跑到我弟弟家和弟媳偷情,被捉奸在床后,我弟弟打他,他打死我弟弟。他竟想免于刑责?凭什么?这哪儿来的道理啊!”
听到律师赵学会的意见后,河南南阳南召县的王大超气不打一处来。
刘东这事儿真是闹得沸沸扬扬。
“说到底,他跑到我弟家里跟我弟媳搞上了,结果被我弟当场逮个正着。”
俩人一言不合就动手了,最后王大超没能扛过去,就这么没了。
刘东居然还想着能洗白自己,这逻辑真让人头大。
这事发生在河南南阳的南召县,警方查了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王大超发现妻子和刘东搞在一起后,就拿着刀子找上门去了。
结果俩人打起来,王大超不幸走了。
刘东的律师居然说刘东是在正当防卫,这让警方和检察院都不同意,决定还是要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来起诉刘东。
南召县的领导听说了这事,也说要调查刘东的行为。
王大超之前为了抓奸,还装了窃听器,藏在家里杂物间,谁知道最后会发生这样的事!
刘东这人原来还是南召县自然资源局的所长呢,跟赵莲搞在一起好几年了。
那天,王大超实在忍不了了,就跟刘东干上了,没想到最后自己没能活下来。
王大超和另外两个哥哥本来还劝王超,别太冲动。
结果王大超一心想要离婚,说自己宁愿死也不忍受这种耻辱。
刘东的律师说他是正当防卫,可王大超的律师周广松可不这么看。
他觉得刘东是为了逃跑才伤人的,跟正当防卫没啥关系。
而且,刘东和赵莲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对头。(文中皆为化名)
王大超知道刘东想要洗白自己的时候,实在是受不了。
他说,刘东和赵莲都是道德上的凶手,还想不负任何责任?
太天真了!
案情分析
王大超现在最担心的是刘东的孩子们,希望能有心理辅导帮帮他们,让他们能少受些伤害。
好家伙!
把别人家搅得鸡飞狗跳,最后还能说成是“正当防卫”。
真是让人听了都觉得离谱!
现在,丈夫和妻子都没了,留下三个孩子无依无靠。
而那个男人如果真的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可能还能全身而退。
本案是刚发生的一起真实案件,是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
本案中,出轨的妻子及丈夫均已死亡,第三者受伤。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仍涉及有争议的刑法理论问题。
刘某与赵某并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因此,两人的行为是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不道德行为。
针对类似行为,作为赵某丈夫王某可主张损害赔偿或与妻子离婚,采取暴力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下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刘某为正当防卫,不用负刑事责任。
但是,从道德伦理层面来讲,刘某的行为是极其不道德的!
谁能想到,一个家庭的矛盾竟然会演变成如此悲剧的结局?
那个男人是当地一个官员,和这个女人早就有了关系,而这一切丈夫却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