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淀检察院消息称,舒某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频繁利用网络平台与多名7岁至14岁未成年人联络,并通过诱骗、胁迫手段索要裸露隐私照片、视频,甚至公开传播。此举引起海淀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建议对其以猥亵儿童罪顶格量刑。
经过法庭审理,海淀区法院依法判决舒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一判决引发了社会广泛讨论,也凸显了对网络猥亵行为的严惩态度。
最高法院、最高检发布相关解释,呼吁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最高院、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对于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此次判决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决心,也提醒家长和网络平台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