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都已经注销了,为什么还被要求补缴税款?

一周税 2024-07-26 16:16:50

核定征收政策在这些年“大火”,核定征收其实就是核定所得税税率,降低税率来减轻企业的税收压力,目前主要以个体户为核定征收的主要优惠对象。

在税收园区注册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到园区当地办公就可以享受降税,因此吸引了经营者们纷纷注册个体户,个体户的优势也非常明显,纳税简单,还没有公转私烦恼。

湖北税收洼地园区为例: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所得税0.5%,每年500万以内额度,园区出具纸质核定通知书并且税务系统上显示核定征收。

除了湖北园区,还有河南、重庆等核定征收园区都可以享受政策,核定所得税不超过0.1%!

但是今年,不少享受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已经注销了,却被要求“补税”,是为什么?202年以后,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税收减免政策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

实际上,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今年的新规定:一个人名下如果出现多出个人经营所得,则需要在次年统一汇算清缴并申报“C表”。去年已经注销的、涉及个人经营所得税的企业同样需要一并汇算,也包括个体工商户。

园区核定征收是有额度限制的,一个人名下有多家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涉及个人经营所得税的企业在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总额度超过小规模纳税人500万的范围了,次年就可能会收到“补缴税款”的通知。

不用担心的是,个体工商户仍然在税收上受重点扶持,也可以继续享受核定,政策并未受到影响。但是,小编提醒大家,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在开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额度,并且还要注意个人名下是否还有存在其他个人经营所得哦。移步关注《一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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