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央视新闻报道对余华英案件的审判,万万没想到她卖的第一个孩子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继而开始走上了拐卖儿童的路,根据侦察审判得知她拐卖了17名儿童,或许还远远不止这些。
她已经不是人了,失去了做人的资格,法律对不是人的已经没有了审判权,死刑对她来说是一种宽恕和解脱,我认为这种就不应该适用死刑,而是应该轮流让这十几个家庭看管,最基本的人道在余华英身上没有任何的意义。
从最后的侦破的过程和结果来看,案件并不是特别复杂,关键是为何这么多年余华英能够屡屡得手呢,而且卖到的还是同一个城市邯郸市,这确实是一个问题啊,从云贵地区拐孩子,跑特别远的河北邯郸卖,为什么非得是邯郸这个城市呢,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猫腻?
我没有被拐卖过,但是我自己走丢过,我妈说这是她一辈子忘不掉的感觉,我四五岁的时候,我父母下地干活,把我和大伯家的两个孩子放一起让奶奶看着,我奶奶不待见我妈,结果我走丢了她也不知道。
等我父母从地里回来之后接我,才发现我早就不见了,我大伯的两个孩子都好好的,为此我妈和我奶奶差点打起来,不过当下还是找人要紧,从下午开始就找我,能通知的亲戚和同村能说话的都通知到了,90年代初期在农村丢个孩子是很大的事情。
就这样全村帮着父母找我,从下午一直找到了晚上七八点钟,我妈急的都快上不来气了,突然我妈好像受到了什么提示或者心灵感应一般,这点绝对不是封建迷信,要不是这一下我可能就真的丢了,原本已经没有气力的我妈 ,直接来了劲头,非要我爹赶着牛车去他们今天干活的地里看看。
亲戚朋友都说可能是我妈魔怔了或者疯了,因为那条路好多人干活都走,如果碰到了肯定早就给送回来了,我妈不听任何的劝解,拿命威胁我爹再去一趟,我爹尽管再着急也只能依着我妈的意思,结果快到我家地头的时候碰到了荒郊野外被吓坏一直哭的我。
我妈后来跟我说如果当时找不到我,可能就得跟我奶奶干仗然后跟我爹离婚,然后就要找我一辈子,万幸的是把我给找回来了,就是孩子丢了父母那种急得要命的心情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
孩子走丢了都能急成这样,被拐的更不用说了,这一个余华英伤害了那么多个家庭,致使和美的一家变得支离破碎,有多少父母忧郁致死,有多少父母到死那天都难以瞑目因为没有找到自己的孩子。
尽管我是经常宣讲法律的,但是我感觉死刑并不适用于这种罪大恶极的人贩子,就应该把她交到那十几个家庭手里,由大家轮流的看管她,最后死了也就死了,这样的人贩子被剥夺的不仅仅是政治权利与公民权力,而是要剥夺她作为一个人的权力,因为人是做不出这种禽兽不如事情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