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知府袁志弥是安徽寿州人,为明朝嘉靖年间的一个清官。他的门下有两个幕客,是兄弟俩,哥哥叫钟鼒(音zī),弟弟叫钟鼐(音nài),两人协助袁知府处理衙门里的一些日常事务,人们就称哥哥为“大钟”,弟弟为“小钟”。当袁志弥为某县县令时,大钟就跟随着他了。等到志弥升任州、府官员时,小钟前来探望哥哥,袁志弥见他忠厚朴实,办事又很谨慎,就也将他留下了。从这以后,钟氏兄弟深为袁志弥倚重,成了他的得力助手。钟氏兄弟见袁志弥两袖清风,很受百姓爱戴,也对他忠心耿耿,勤勤恳恳地办事,从来不收取贿赂,不营私舞弊。袁志弥对二人也是推心置腹,名义上虽说是主人与幕客的关系,实际上就如亲兄弟一样。于是一些同僚、朋友们都纷纷祝贺袁公得到了好帮手。
当时郡中某属县有一桩疑案,久悬而不决,袁志弥打算治县令的失职罪,又有点不忍心,就与大钟商议。大钟说:“读书人十年寒窗,才得到一个出仕的机会,不容易啊。这个县令也不是没有才能,但是像这种牵涉到暧昧之情的案子,急切之间是很难查得清的。请大人给我十天的期限,我或许能够弄清楚。”志弥知道他既有侠义心肠,又有办事的才干,就笑着答应了他。
大钟一脸络腮胡子,怕被人认出真实身份,就剃掉胡子、拔了眉毛,又换上一身破烂衣服,乘着茫茫夜色离开了衙署,又改名易姓,到该县一个大户人家做佣工。十天的期限还没有到,他果然就查清了案子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个县城里有一个大土豪,一向横行霸道,欺压良善。因为他家靠近一条很清的溪流,他就以开凿水池为借口,把溪水引进了自家的后花园。从这以后,但凡奴仆或佃户稍有不中他意的,就会被他按在水中活活淹死,然后将尸体乘夜抛进溪水之中。水流湍急,一会儿功夫就能漂出数十里。等到人们发现之时,谁也弄不清死者真正的死因,当然也无法追查凶手了。土豪于是有恃无恐,被他害死的人已经不止一个了。
有一天,土豪奸淫一个漂亮的婢女,却被其妻发觉了。其妻又气又妒,就乘丈夫外出时,用鞭棍之类没头没脸地将这个婢女狠狠痛打了一顿,过后还觉得不解气,又如法炮制,将她按在池子里淹死以后,投进了溪流之中。第二天,县民发现尸体,就向官府报了案,县官见死者身上有伤,不敢判为投水自尽,而这个婢女又是外乡人,因此没有人来认领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