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省住建厅
8月21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及非法建设项目的通知》,其中提出:
公布的“百差工地”,由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挂牌督办。
公布的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非法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
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一律停工整改,并倒查3个月考勤信息,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要督促有关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暂扣或者吊销项目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暂停或者撤销有关责任人员从业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通报名单见文末↓
文件原文:
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及非法建设项目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认定活动的通知》(赣建安委〔2018〕58号)要求,经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报送,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及非法建设项目名单公布如下,并提出工作要求。
一、公布的“百差工地”(详见附件1),由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挂牌督办,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二、公布的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非法建设项目(详见附件2),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处罚。
三、公布的“百差工地”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详见附件3),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处理;实施处罚主体涉及其他部门的,请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一律停工整改,并倒查3个月考勤信息,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要督促有关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项目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暂停或者撤销有关责任人员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未按时完成整改的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情节恶劣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书面建议提级调查处理。
六、2023年以来公布有2个及以上“百差工地”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详见附件4),请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法人在文件印发之日起15日内,前往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技术处接受约谈。
七、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百差工地”及非法建设项目整改处理情况,汇总报送至我厅(盖单位公章书面材料PDF版和WORD版各一份)。
联系人:熊典平
电话:0791-88823060 邮箱:1437150093@qq.com
附件:1.江西省2023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项目一览表
2.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非法建设项目一览表
3.2023年二季度“百差工地”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项目一览表
4.2023年累计2个及以上“百差工地”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一览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