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四川一村民摆酒被罚千元,村干部:他多年办席3次惹众怒

咸菜时事辣评 2024-04-10 18:41:54

导言:

在四川的一个宁静村庄,一名名为陈某的男子的行为激起了社区的波澜。他频繁举办酒席,以纪念逝去的父亲,却因违反村规民约而引发了一场讨论和处罚。

事件经过:

据网友爆料,2024年1月23日,四川广元旺苍县嘉川镇灯塔七社的一名村民因为违规办酒席被罚款1000元。罚款单据显示,转账金额为1000元,收款人为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交易时间是2024年1月23日上午11点左右,用途是标注为“灯塔七社郭某违规办酒教育费1000元”。

潇湘晨报记者在1月24日联系了当地村干部,他确认了这一情况,并表示这是由当地村民自发举报的。据该村干部介绍,当地村民办酒席需要支付分子钱,而郭某在过去四年内利用这一方式办了3次酒席获取了利润,引起了众怒。村民们对此意见很大,向村委会投诉,他办的酒席甚至包括去世几年的人的周年酒。这种搞法简直刷新三观,闻所未闻,真是想敛财想疯了。

他透露,这1000元在灯塔村并不被视为罚款,而是被称作“教育费”。自2021年起,村里就出台了规定来管制违规办酒的行为。他表示,收取的教育费会打入集体账户并进行公示,用于当地农村的经济建设,比如打扫卫生、修路等。

记者查询资料后发现,2021年12月1日,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嘉川镇规范农村自办宴席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整顿不正之风,引导全镇人民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风尚,反对奢侈浪费。方案结合相关文件精神,旨在加强乡村治理,规范农村自办宴席的行为。

相关规定:

中央纪委早在2013年就发布了关于党员干部的《廉政准则》,其中关于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并宴请亲朋好友,是人之常情。本规定主要禁止两种情形:一是铺张浪费、招摇过市,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引起不满和猜疑,不符合党员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是借机敛财。对于敛取钱财的行为,无论规模大小都要承担责任。该规定包含禁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借机敛财两项要求。

“婚丧喜庆事宜”不仅限于结婚和丧礼,还包括其他喜庆活动如生日庆祝、孩子上大学、搬家等。所谓“大办”指的是远远超过一般群众水平的规模或消费。而“造成不良影响”是指在社会上或民众中引起负面声音,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借机敛财”是指通过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各种礼金、红包、礼物等物质利益。

而四川省也在2023年3月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八严禁”的最新规定!要求领导干部率先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的婚丧喜庆风气,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引领全社会形成节俭风气,持续传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明确信号。

据悉,这份《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对2014年发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而成。《规定》共有18条,明确规定了不得用公款支付、报销或者变相报销个人费用,禁止占用公车、公物和其他公共资源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收发高价彩礼或者聘礼,接受非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等8项严禁行为。

分析讨论:

虽然陈某属于村民,但是现在全国都已经开展移风易俗,禁止没有合理理由的操办酒席,红白喜事除外,我们湖北荆州这边除了结婚生娃,老人去世,才允许操办,其他宝宝周岁,12岁,36岁,60岁,升学,乔迁新居等一般都不提倡举办,少部分人偷偷举办,那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太出格的行为,导致没有去计较。

作为村民的陈某,其行为始于四年前,为了追思父亲,他举办了第一次追思宴。随后,为女儿的喜事,他再次办了喜宴。最近,为了纪念父亲离世三周年,他再次摆下了宴席。然而,这一系列活动都违反了村规明令。

当村委会对陈某的行为提出质疑时,他试图辩解,表示自己见过其他人也有类似的举动。然而,村委会成员坚决指出,规矩不能因为他人的违反而被破坏。

于是,这场原本应该是温馨纪念的活动,变成了整个村庄议论的焦点。有人认为村委会对陈某的罚款是正确的,借此机会进行敛财不应该提倡,因为这是为了维护村规民约;而另一些人则觉得罚款过于严厉,认为应该考虑陈某的个人情感。

根据《某某镇规范农村自办宴席实施方案》,农村自办宴席应限于传统习俗,如婚嫁、丧事及老人寿宴等,其他形式的聚会不在允许之列。陈某虽然出于对父亲的怀念,但确实触犯了规定。其涉嫌违规举办酒席进行敛财的行为,很多网友说,都是搞亲戚朋友的钱,去一次三五百,频繁的举办,哪里受得了呢?

在这样的情况下,村委会依据村规民约对陈某进行了处罚。然而,是否充分考虑了陈某的个人情感,是否罚款过于严厉,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虽然《民法典》赋予了村规民约一定的自治权,但其规定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在本案中,虽然村委会的处罚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也引发了对于地方传统习俗和法律规定之间关系的思考。

结语:

因此,陈某的案例引发了人们对于村规民约与法律之间冲突的思考。尽管村委会的决定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这也促使人们更加关注如何在传统与法律之间寻找平衡,以确保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举报/反馈

2 阅读:4245
评论列表
  • 2024-04-10 22:05

    不收礼金,管他摆几桌,也多也好

  • 2024-04-11 20:05

    四川重庆那边,经常办各种席就是可以赚钱。上大学,买房子,所谓的60大寿啊。你问我怎么知道。我公司都有好几个这种人[吃瓜][吃瓜][吃瓜]

    平安就好 回复:
    我那村干部儿子参军都大办酒席(福建省)
    山水 回复:
    个别地方,大部分地方都不收礼,都是村里一起热闹一下
  • 2024-04-11 22:34

    像我们桂平,一家不论是几个人最多五十元,最少三十元,生日宴一餐,结婚入火酒都是三到四餐,我看他还敢经常办酒席

  • 2024-04-12 21:33

    丑陋习俗

  • 2024-04-12 08:31

    我是四川荣县人,我们这里一般不会办酒席,不过就是办也是亏钱,小办小亏,大办大亏

  • 2024-04-11 09:10

    这不是很好嘛

  • 2024-04-12 10:44

    不去不就行了吗!还不是自己想不开

  • 2024-04-12 08:23

    有法律依据吗

  • 2024-04-11 23:59

    别带坏我们广东就好!!

  • 2024-04-12 10:25

    四川一直都有3周年,也不收礼。

  • 2024-04-12 22:05

    客人不参加自然就办不起

  • 2024-04-11 20:15

    摆酒席有利润?怎么收回的?

    倚天过木桥 回复:
    你不收红包吗?
    山水 回复: 倚天过木桥
    红包也收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