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不是人遛狗,而是狗遛人!”
话不多说,先来看看下方这场面,谁看了不得瑟瑟发抖啊!
11月17日在江西省赣州市,陈女士带着两个女儿在滨江公园散步,大女儿走在前方,陈女士带着3岁的小女儿走在后面。
突然后方冲出4条大型烈犬,陈女士带着小女儿躲进绿化带,但也没有躲过烈犬的围攻。
大女儿多次想冲过去帮助妈妈和妹妹,每次都被烈犬逼退。
陈女士为了保护3岁的小女儿,将其护在身下。
四条烈犬足足撕咬她们母女俩3分多钟,遛狗者骑着电动车姗姗来迟,制止四条大型犬咬人。
陈女士受伤最重,腿部韧带被撕裂、咬断,伤口最深处已见骨,创口面积较大,全身共有10余处伤口,手术进行5个多小时。
3岁的女儿晓琳左胸处被咬下一块肉,背上有狗牙印,全身多处被抓伤。
陈女士被救下后第一时间报警,打了120。
这时陈女士一家才知道,骑电动车的男子根本不是狗主人,只是饲养员。
目前,陈女士及其女儿已经出院,陈女士仍无法下地行走,母女俩经常做噩梦,甚至要靠安眠药入睡。
因为陈女士及小女儿的伤口都是洞状的,缝合后就会塌陷下去,根本没办法恢复到以前。
两人前期治疗费用为3.5万元,经过几次协调,犬只主人赔付医药费3.2万元。
然而至今犬只主人一直没有出面,甚至没有一句道歉,赔付都是通过饲养员接洽。
直到此事遭到曝光,热度冲上热搜,此事才获得进展。
12月19日,事发后一个多月后,警方发布通报:
目前,涉案犬只已被约束,犬只主人(钟某某)及饲养员(王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这通报时间也真是让人抓马,整整一个月啊,早干啥去了。
果然是热搜效果大,马上解决问题。
陈女士丈夫曾先生透露:“事发后维权困难,一些具有正义感的亲戚朋友将事情曝光,才有了现在这样的进展,否则可能不了了之。他质疑犬只主人长期在公园饲养犬只,相关部门没有尽到监督职责。”
犬只主人身份被扒据上游新闻的记者爆料,犬只主人是章贡区水南街道办事处高楼村人,是当地一名工程老板。
果然不简单,原来是当地的小老板,怪不得,一般人谁会养那么多条大型烈犬。
据滨江公园晨练的居民透露:他们多次看见一男子在公园内遛四条大型犬,并未拴绳。四条狗饲养在滨江公园内的祠堂里。
在公共场所遛这样的烈犬不但不栓绳,甚至让狗脱离视线,这要不是心大,就是缺德啊!
我手中40米长的大刀已经急不可耐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刑事责任方面,若饲养人或管理人利用动物故意伤害他人,或明知动物会伤人而放任不管,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凭这条,犬只主人怎么也得踩个3年缝纫机吧!
最后友情提示:
狗特别喜欢追小孩,小孩害怕狗会跑,狗看见小孩跑,更来劲。小孩无解,毕竟心理不占优。
但成人遇到狗,还是有法子的。
一是不要跑,反而要装的凶一点。死亡凝视它,它自然就怂了。二是故意蹲下做捡石头的样子,它会害怕,掉头就跑。三是拿可以拾到的武器,一顿输出,分分钟教它做狗。
信息来源:
央视网《母女公园内遭4条恶犬围攻撕咬,伤口最深处已见骨!警方介入》
九派新闻《家属再回应母女公园散步遭未拴绳大型犬撕咬:妻女靠安眠药入睡》
烈性犬城市根本不给养,不是不敢管,怕牵扯到自己所以都踢皮球不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