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闪付”是准“银行卡”?它到底动了谁的蛋糕?

悉言社 2017-08-15 22:50:36

近日,京东金融宣布联合北京银联推出NFC支付产品“京东闪付”。自达这个闪付产品上线以来,金融圈、互联网就热议不断,有质疑京东违规的,也有说产品好方便消费者的,反正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社长咋一看,这产品,跟支付宝、微信支付也差不多嘛,无非一个扫二维码,一个靠NFC嘛,但毕竟没真的用过,所以也不好说啥。今天,只跟大家分享几位专家对京东这款产品的一些看法。

社长之前看过一篇文章,是一位从事金融行业十几年的大牛写的,大牛觉得“京东闪付”实际上是一张京东发行的准“银行卡”,但京东并不是银行。那“京东闪付”的出现,是否会给老百姓的带来误解和资金损失风险?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曹兴权认为,非银行机构的京东发行京东闪付卡,的确可能会给客户带来误解和资金损失风险。

曹兴权说,首先,可能误导消费者,以为京东闪付卡是银行卡。在外观上,京东闪付卡具有银行卡的形式;在国内功能上,京东闪付卡具有银行卡支付功能。其次,消费者难以区分银行卡账户和支付账户在资金安全上的区别。如前所述,支付账户的资金由支付机构直接掌控,不受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此风险很大。第三,京东闪付卡的支付账户的业务中,虽然管理办法要求支付机构对消费者进行明确提醒,但实际上此类提醒的实际意义不大,提醒义务的履行往往形式化,甚至被支付机构忽略。核心问题在于,当问题发生后,我们会对其定性:京东闪付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卡,只是一种互联网支付机构发行的支付账户。

芝加哥制度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沈阳表示,央行给了国有银行几千条规章,尚且存在金融风险。对京东发行“准银行卡”,这是民间金融,风险显然更大了。

沈阳认为,国内民间金融还面临着一个新的系统性的风险,即混业金融的风险。混业金融是混业经营在金融业的体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长期以来,在欧洲大陆等实行大陆法系的国家,例如瑞士、法国和德国,普遍实行混业金融制度。后来,由于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美国等普通法系的国家也大力发展混业金融。中国却是少数几个坚持分业金融、严格控制混业金融发展的国家。与分业经营一样,混业经营也有三个层次,即金融业与非金融业之间的联合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联合经营以及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内部的联合经营。

沈阳指出,现在京东的做法必然存在类似风险。这实际上是金融创新与金融法治化的选择议题。

那么京东闪付的出现,会对银行、消费者、监管机构带来哪些影响呢?在谈及这个问题时,曹兴权认为,京东闪付市场份额的增加,可能导致银行市场份额的减少。最为重要的是,京东闪付卡可能抛开银行卡账户处理支付业务,银行可能完全脱离客户数据。

而在消费者方面,曹兴权表示,由于形式上以及功能上的混同,导致消费者难以区分京东闪付卡与银行卡,京东闪付卡业务中消费者保护问题可能比较严峻。特别是,大量支付机构也与京东一样与银联合作推出这些虚拟卡,而这些机构出现信用危机时,问题将集中爆发。

至于机构监管的问题,曹兴权认为,首先,是消费者资金安全保障中,京东闪付卡开卡过程中支付机构的合同行为监管。其次,如果允许不与网联链接而继续与银联链接,并且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不通过银行卡而是单独的支付账户,那么如何确保客户数据管理出现垄断和其他非理性行为。第三,如何有效地将京东闪付卡限定在小额支付领域?是否适用穿透监管原则?第四,如何调解银联与银行的合同纠纷。四方模式本身属于银联与银行的合同问题,由此可能带来合同条款纠纷。

如果有小伙伴认真读过京东闪付的用户服务协议,或许会发现里面有这么一条规定,京东可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将用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但协议中并未说明第三方可能的范围,这是否合理呢?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学者陈一天认为,京东所说的“法律许可范围内”可以理解为“符合法律规定,且不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范围内”,而所谓的第三方无非两个方面:其一是单纯完成闪付业务本身,所需要的提供相关配套支持与服务的第三方,这个主要是提供给对京东闪付业务完成所必须的第三方主体,即含有协助、支持、管理、审核、监管、审计等合作内容的第三方;其二是用于有可能推动京东自身其他业务开发与发展所必须的第三方,这个主要是指与京东含有分析、策划、研发、销售等合作内容的第三方。

“京东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其提供的“协议”是民事合同的性质,不具有官方或行政行为的强制性,用户享有提出修改协议内容的权利,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修改文本。但是,京东若不同意修改,则可能导致协议无法签署的后果,如果用户并非必须使用京东闪付功能,用户也同样可以选择不签署。”陈一天说,该条文的内容已经超越用户签订该协议本身的目的,是用户对京东“分享”用户信息的授权,也是就该“共享”行为结果主张权利的弃权。

陈一天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用户因签署该协议并因该条文导致损害发生,可以主张该条文无效,并由京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看了这么多专家的解读,社长其实还是有点云里雾里,社长并不关心京东闪付是不是银行卡,只关心京东闪付是否安全,是否真的能给消费者带来方便,新事物总是需要一些时间来检验的,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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