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法医陈世贤眼中,集美小学生木箱死亡案:玩“捉迷藏”闹出人命

巧手小厨娘 2022-12-26 09:41:16

某年7月某天晚21时左右,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某派出所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打电话的是租住在辖区某居民区的四川打工人夫妇,声称他们8岁儿子小华走失了。接警的民警要求他们立即携带身份证和暂住证到派出所来登记儿童走失情况。

今日的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来到派出所的是小华的爸爸,他们夫妇和儿子小华一家三口租住在某居民区某栋某号的303室,原来儿子小华一直在四川老家和爷爷奶奶生活,但是到了上学的年龄后夫妇俩担心儿子无人照料,所以夫妇俩在一年前就把小华从四川老家接到厦门集美的租住地。

由于夫妻俩都要打工,也没有过多的精力去管儿子,小华平时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上课,只是中午放学的时候小华的妈妈会抽时间回家一趟给儿子做午饭,照顾儿子吃完午饭后再去上班。

下午放学后,小华喜欢将门闩插上后独自在家玩,或者一个人在屋里看电视,偶尔也会下楼在居民区范围内玩耍。

这天小华的妈妈下班回家,一下子就用钥匙将门打开了,于是就判断小华没在家。

因为只要儿子在家就一定会把门插上,这样的话她就算有钥匙也开不了门。一开始她以为小华去和邻居小孩出去玩了(邻居也全都是外来打工者),所以她也没在意,而是忙着张罗晚饭,但一直到18时30分左右,丈夫都回家了也没见小华回来。

看着外面天色渐暗,两口子坐不住了,就下楼分头寻找。将小华经常去的和不经常去的地方都找遍了,一直找到夜幕四合、万家灯火的时候都没有任何儿子的音讯,这下夫妻俩彻底急了,只好报警。

22时左右,小华的爸爸还在派出所录笔录的时候,腰间的手机响了,一接通那边就传来了妻子的泣不成声的声音:家中的大木箱里发现了儿子小华的尸体!

得知这一消息后的小华爸爸立即嚎啕大哭起来,民警接过电话,要求小华妈保护好现场,不要叫别人进来,随即将情况上报给集美分局后先行赶往现场。

现场发现小华尸体的木箱

中心现场是一套带简易厨卫的小套间居室,门锁完好,门窗没有任何撬压之类的破坏痕迹,室内的陈设也很简单,经勘查也没有任何明显翻动的迹象。

小华的尸体上穿红色短袖T恤衫,下身穿着蓝色短裤,赤着脚呈青蛙状趴卧在大木箱子里面。脑袋湿漉漉的,嘴巴内牙齿紧咬着一根编织袋的线条,身下压着一只白色塑料编织袋和一件白色夹克衫。

将小华的尸体移开后,技术人员在夹克衫上发现了几点滴落状的血迹。此外,箱底有大量红色积液、经过化验确认是带有盐分的水,箱底和箱外发现了若干白色的药片(后经鉴定是干燥剂和樟脑丸);木箱的东、南、西三面的地板上散落着纸箱、拖鞋、沐浴露瓶子、香水瓶子以及钙片等瓶瓶罐罐。

小华陈尸的那口箱子是一只很普通的大木箱,使用极为常见的挂锁搭扣。经过警方数十次的箱盖下落关闭试验,发现搭扣有80%的可能性会自动扣上,这个时候不掀开搭扣就无法开箱。小华的妈妈也证实:她在打开箱子前搭扣是处在扣住的状态。

木箱用的挂锁搭扣

小华的妈妈一边哭一边说:她坐在家里时,突然有个念头——儿子没有出门!随即向床下和衣柜里寻找,结果一无所获。

扭头一看,就注意到自己的拖鞋放在家里那口空木箱子旁边。儿子平时就喜欢穿着这双拖鞋在屋里走来走去,她心里一激灵,过去将箱子打开一看:就发现儿子四肢弯曲面朝下趴在箱子里面,一摸已经全身冰凉。

当夜,厦门市公安局法医室的王法医将小华的尸体运到了位于中华墓园的一间只有30平方米的解剖室,连夜对尸体进行了尸检(当时厦门公安就这一处解剖室一个解剖台,尸体多了就得“排队”)。

厦门中华墓园

尸体表面可见分布于体前侧的暗红色尸斑,数量很多,一间基本固定,按压仅略微褪色。各个关节出现呈中等强度的尸僵。两眼瞳孔缩小至直径0.2~0.25厘米;左嘴角和会厌部似有腐蚀现象,会厌部黏膜呈灰褐色。

尸体头部有较重的外伤,生活反应不明显,主要分布在前额和头侧,枕部未见损伤;两肘以及膝关节有生活反应不明显的轻度损伤,右侧腰部有一处死后伤(皮革样变);有类似中毒的征象,但没有检出常规的毒物。

经过解剖后发现,死者的脑桥失职可见散在挫伤和出血灶,并有脑组织充血和水肿现象。

王法医初步判断小华死于窒息死亡,但是什么原因造成窒息目前尚不能定论。

不过,集美分局的侦查员估计可能是小孩子调皮,自己藏进了木箱子里头玩,箱盖子盖住出不来被活活闷死在箱子里面呢?

这样的假设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小华的父母、邻居以及小华的学校老师和同学都一致承认小华比较淘气,喜欢搞一些小恶作剧,也喜欢和邻居的孩子们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

捉迷藏

但是,孩子会因为玩“捉迷藏”而自己进到箱子里吗?这一点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如果孩子是被凶手弄死后放进箱子里也有可能造成这种现场情况。

死者的额头、四肢的肘部和背部留有明显的外伤,因此不能排除被他人加害的可能性。而且箱子底部的大量积液是否是凶手将孩子摁在水中窒息后放入箱中留下的呢?还需要细致的排查才能得出答案。

按照他杀的假设,侦查员确定以中心现场及周边为重点排查范围,以小华的父母、现场居民楼的住户以及周边人员为重点对象进行排查,排查重点是小华父母的社会关系、夫妻关系、邻里关系以及小华在学校与老师和同学之间的关系。

经排查,小华的爸爸在郊区的一处工地当水泥工,多数时间住在工地,每隔几天回租住地和妻儿团聚。出事当天小华的爸爸刚好回家,经工地工友和工地监控记录证实,他是16时整搭车离开工地,18时30分左右到家,所以小华的爸爸可以排除嫌疑。

小华的妈妈在附近的鞋厂上班,每天12时20分下班回家给小华做午饭,13时10分出门上班,到厂里的时候是13时20分,下班的时候是17时整,到家时约17时10分,然后就开始张罗晚饭到18时30分丈夫回来,以上的时间点都能找到证明人。所以小华的妈妈也可以排除嫌疑。

听取案情介绍的陈世贤(左一)

根据传真过来的尸检报告和尸体照片,陈世贤确认小华的死状符合窒息死亡的现象。根据此案的尸检情况可以排除勒、扼等机械外力压迫窒息,没有足以引起窒息的外伤,也没有检出常规毒物,没有发现疾病、电击等引发窒息的症状。剩下的只剩下溺水等堵塞性窒息和环境缺氧导致的窒息这两种可能不能排除,分歧就集中在这里。

认为是溺水而亡的重要依据就是死者的衣服潮湿以及箱内的大量积液,认为是人为谋害的依据是死者身上的大量外伤。

陈世贤认为,死者衣服潮湿和箱内的积液应该是汗液造成的。箱内环境缺氧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因为箱内的空间是密闭的,空气不流通,体温散不出去,温度自然升高,打不开箱盖所以呼吸困难,孩子必然精神紧张所以拼命挣扎,交感神经极度兴奋,致使出汗不止,直到大汗淋漓,造成木箱中的大量积液——这属于一种身体本能反应,只不过这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极为罕见。

另外,陈世贤认为出汗的汗水和溺水形成的积液是有区分的,箱内的积液量虽然不少,但是分布却不多,达不到溺水衣服湿透带来的水量,而且头发湿得比衣服还要厉害,符合小孩子出汗的特点。

工作中的陈世贤法医(右2)

至于孩子身上的损伤,陈世贤认为是小华被闷在箱子内后拼命挣扎导致的,头部和肢体突出部位形成挫伤擦伤可以作为证明;眼睛瞳孔缩小与脑干部位损伤相关,这和尸检所见相吻合。口腔中有少量泡沫,符合箱中窒息而死的体表现象。

腰上的那一处皮革样变,陈世贤认为并不是死后伤,该处伤口擦伤比较轻微,但有些许皮下出血。一般生前形成的皮革样变创面可见皮内或皮下出血,死后的擦伤则无皮内和皮下出血。考虑到擦蹭伤的程度,陈世贤认为腰上这一处伤也是生前造成的,至少应该在尸检报告中表述为“不能确定是生前还是死后形成”更准确,反正不能表述为“死后伤”。

结合案件的查访结果,没有发现存在结怨、报复等方面的因果关系或作案动机,没有发现可疑的于本案有关的其他人和事。所以陈世贤初步认为此案属于狭小空间窒息死亡的可能性比较大。

谨慎起见,陈世贤在第二天特地打电话给王法医,嘱咐他要了解现场木箱的相关数据以及小华的身高和臂长等数据。王法医很快按要求将木箱长宽深和小华的身高、臂长等数据,乃至包括头顶箱盖式形成的缝隙一一进行测量后传真给了陈世贤。根据这些数据,陈世贤确信小华的死亡直接原因就是木箱内窒息死亡无疑。

……

几天后,陈世贤接到了王法医的电话,王法医告诉他案子结了。两个住在同一栋楼里的邻居孩子终于忍不住,向警方说了实话:那天16时30分左右,他俩和小华在小华的家里玩“捉迷藏”游戏,不知道小华躲哪里去了,他们找遍整个屋子都没有找到小华,于是就自己回家了。也没有告诉自家大人,如今天天晚上做噩梦梦到小华,终于忍受不住良心的谴责说了实话。

对于这个结果,小华的父母表示认可,并对公安法医严谨的论证,还原了儿子的死亡过程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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