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
大额医疗救助基金实现市级统筹
长春市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又有新进展。9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从1日起,长春市将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基金的市级统筹,实现政策制度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经办管理服务一体,确保全市参保职工享有同等的保障待遇、医疗资源和服务标准。
职工医保市级统筹的范围,就是将各个县(市、区)级统筹区统一整合到一个市级统筹区,长春市原来设置了双阳、九台、公主岭、榆树、德惠、农安以及市本级七个统筹区。市级统筹后,将有效解决各地区医保政策不统一和制度碎片化问题,实现全市各县(市、区)职工医保与市本级执行一套政策、一体服务,确保参保人公平享有医保待遇。
实现制度政策统一。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实施后,实现了政策覆盖范围、缴费基数、筹资比例、缴费年限、待遇政策、支付范围的全面统一,消除了市本级与部分县(市、区)的区域差异,提高了保障能力,放大了医保减负功能,确保职工医保制度建设进入系统化发展的新阶段。
实现基金统收统支。原各独立统筹地区的职工基本医保和大额医疗救助基金全部完成层级上划,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管理模式,提高了基金运行和使用效率。全市医保基金“池子”进一步做大,凸显社会保障“大数法则”,将有效推进基金集约高效管理,切实提高基金共济保障和抵御风险能力。
实现管理服务一体。职工医保市级统筹着力构建公平均等的医保服务模式,统筹后,各独立统筹地区将执行全市统一的异地就医政策,市域范围内不再存在异地就医模式,参保职工在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需转诊,直接结算;并将执行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逐步由医保业务“辖区办”转变为“全城通办”。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管好基金,科学测算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让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重点研究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主要方向为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加大门诊统筹保障力度,提高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让全市人民切实感受到市级统筹带来的便利,真正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长春日报融媒体记者:宋莉)